警方昨日公佈拘捕了15人,指他們涉嫌操縱壹傳媒股價,利用社交媒體營造交投熾熱的假相,在3天內買賣了逾1.3萬次壹傳媒的股份,賺取逾3,870多萬港元,涉嫌串謀詐騙和洗黑錢。

警方國安處人員在上月10日,以涉嫌違反國安法為由拘捕壹傳媒(282)創辦人黎智英,之後過百名警員到壹傳媒總部搜查。大批市民購買壹傳媒股票,以此支持壹傳媒。10日壹傳媒股價升1.8倍收市,11日股價一度升逾6倍,迫近2元關口,收市時升3.3倍。之後股價回落至0.5元以下徘徊。

香港警察總部毒品調查科總警司鍾詠敏表示,8月10日後,壹傳媒的股票的交投量、股價出現極不尋常的波動。鍾詠敏指,10日至12日期間,壹傳媒股票的總成交量大幅上升至71億,「如果比較8月11日及8月7日的單日成交額,上升幅度更加驚人,超過4,000倍。」

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經過調查,昨日採取行動,以「串謀欺詐」及「處理已知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的罪名拘捕了14男1女,年齡介乎22至53歲。警方表示,15人共獲利3,870多萬港元,其中一名被捕人士獲利高達2,500多萬港元。15名被捕人士當中有人有黑社會背景,6人報稱無業。

被捕14男1女,年齡介乎22至53歲,當中有人有黑社會背景。(宋碧龍/大紀元)
被捕14男1女,年齡介乎22至53歲,當中有人有黑社會背景。(宋碧龍/大紀元)

警方毒品調查科警司(財富調查組)鄒祥有表示,被告各有一個股票戶口,涉及9間不同證券行,但買入賣出股票的時間幾乎一樣,有部份人買賣的價錢也是幾乎完全一樣,與在網上教人投資有分別。警方相信他們有協議,令一些不知情人士以為交投熾熱,股票可能會上升。又強調,行動並非針對壹傳媒。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如果市民每日透過買賣差價賺取利潤,並不構成任何罪行。該15位被捕人士若果是「圍內」自己交易便可能會干犯造市罪。但他指,根據以往經驗,證監會調查這類案可年能需時4、5年。

律師指證監會調查更適合

司鍾詠敏在記者會上未有直接回答有否與證監會合作,受到質疑。執業律師任健峰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警方在調查的初步階段便高調公佈案件,可能會阻礙查案進度。

任健峰又認為,交由證監會調查或更為合適,他解釋,雖然證監會沒有警方的拘捕權,和扣查48小時的權力。但警方除了搜證權,甚至有強迫會面權,被捕人士對警方有權利保持緘默,以及請律師,但面對證監會無權保持緘默,若沒有回答由證監會調查員提出的問題,即屬犯罪。

即使當事人可要求有關的資料和口供不作呈堂證供,但證監會仍可用作調查之用,包括交由審裁處作民事索償,或再交由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他憂慮現時的警方行動打草驚蛇,即使證監會接手,有關人士回答時都會更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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