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Facebook上致信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要求交代選舉主任及其直系親屬是否持有外國護照。黃之鋒表示如果選舉主任以參選人是否信奉《基本法》為審查參選人資格的同時卻自身持有外國護照,是否為不愛國及不誠實,甚至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行徑。

黃之鋒於信中要求徐英偉局長列出,2019年及2020年兩次選舉期間,擔任選舉主任的民政事務專員,有多少人在選舉期間同時持有外國護照?並要求列出詳細人數及持有外國護照之國家別。

黃之鋒:持有外國護照非愛國表現

黃之鋒並提出,持有外國護照並非愛國的表現,而不願意放棄外國籍的行為,是否反映出有關人員並非真誠支持、推廣及信奉《基本法》及唯一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另外,若選舉主任一方面持有外國護照,一方面質問參選人是否不信奉《基本法》,是否為不誠實,甚至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行徑?

他並詢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進行委任選舉主任時,是否將其持有外國護照列入考慮?是否會影響其核實參選資格時有所偏頗?而既然要求候選人需以忠誠的信奉《基本法》為審查標準,持外國護照的選舉主任是否也願意放棄其外國國籍,一心一意承認中國為其唯一效忠之國家,願意生生世世成為大灣區的子民?

最後,黃之鋒並稱許,徐英偉於2008年出任民政局局長政治助理一職時,即已放棄加拿大護照,他促請所有未放棄外國護照的民政專員兼選舉主任,趕快傚法徐英偉及前特首夫人梁唐青儀放棄英國護照的行為,以表愛國愛港之心並給予所有信奉《基本法》廣大市民一個交代。

據了解,此前黃之峰曾呼籲「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及全體高官放棄外國護照,藉此表示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梁振英隨即在FB回應,稱自己及3名子女都無任何外國護照或居留權,太太亦已放棄英國護照,唯林鄭沒有就此事回應。

黃之鋒希望法庭檢視選舉主任

除了諷刺性的提出前項要求外,黃之鋒於8月7日亦就2019年11月被DQ區議會選舉事件,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聆訊。對於選舉主任日趨膨脹的權力,可以任意對參選人資格進行DQ,黃之鋒希望法庭檢視「選舉主任行使權力的合法性及適當性」,黃之鋒懷疑他們是「權握政治審查及濫權」,他並表示,行政機關運用權力時需要受法律監督,「如果有人挑戰選舉主任就提名資格的決定,例如認為選舉主任錯誤理解法律,法庭是有管轄權,去檢視決定。」

選舉主任在兩次選舉中似乎扮演了DQ參選人的劊子手,在中共強調唯一的忠誠且《港區國安法》在香港執行,其中一項罪行是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DQ別人的選舉主任會不會有一天也因為擁有外國國籍成為被DQ的對象,這是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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