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場貪腐成風,斂財方式五花八門。在湖北襄陽市,有貪官王士金曾把花3800元買來的「古董」以600萬元的價格賣給開發商,變相收取高額賄賂。

大陸《檢察日報》日前披露了湖北襄陽市襄州區前區委副書記、區長王士金的部份受賄細節。

2011年11月,王士金從襄陽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升任襄州區委副書記、區長。當時襄州區政府成立了濱江河建設指揮部,組織協調老西灣片區的拆遷工作,由王士金擔任指揮部「一把手」。

襄陽市開發商林某的公司2008年起就通過招商引資參與了襄州區老西灣片區的城中村改造項目。在城中村改造項目推進過程中,林某開始與王士金接觸和交往。

2012年3月的一天,王士金來到項目工地,現場檢查拆遷和項目建設進展情況,林某在一旁陪同。四下無人時,王士金突然說:「小林啊,看能否給我400萬元,最近手頭比較緊,女兒想在北京買房。」

對王士金公然索要這麼多錢,林某感到震驚,但權衡利弊後笑而不語,既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

過了幾天,王士金又找到林某說,有個朋友在北京做古董生意,「你去他那裏買400萬元的古董照顧下生意,也算幫我的忙了。」

林某想,王士金為了要錢,話都說到這份兒上了,如不答應自己的公司以後在襄州區的業務很可能就無法順利開展。於是,林某最終答應了王士金的要求。

林某按照王士金提供的帳戶匯入400萬元現金後,王士金安排人給林某送來了一個青銅器。

可是事情還沒有完。王士金因為給女兒在北京買房又遇到資金缺口。2013年初,林某再次被王士金要求資助200萬元,理由是一個朋友投資缺錢。林某再次答應了王士金的要求。

因為對古董沒有興趣和研究,林某一直沒有對那件青銅器作過鑑定。直到王士金被查後,林某才得知「賣」給他的「古董」實際上只是王士金花3800元在市場購買的工藝品。

2016年9月,王士金被刑事拘留;2018年10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王士金被指在擔任湖北省棗陽市副市長、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襄州區區長、襄州區城投公司董事長期間,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1305.9萬元、3萬美金、黃金1100克,以及玉石吊墜、玉石手把件各一件,價值100萬元的玉石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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