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天下為公」眾籌計劃,調查梁振英UGL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尹兆堅,今日將啟程前往澳洲,向當地警方舉報梁振英及UGL前高層的400萬英鎊協議,涉嫌觸犯當地防止賄賂條例。

林卓廷表示,今晚將出發前往澳洲,就梁振英與UGL簽訂的協議一事向當地警方舉報,並與當地大律師見面,商討下一步行動。他指團隊將循Crimes Act 1990(NSW),當中的防止賄賂條例舉報梁振英。同時與當地大律師研究能否循Criminal Code Act 1995(Cth)跟進梁振英及UGL前高層的400萬英鎊協議,因條例禁止賄賂外國政要(foreign public official)。由於梁收取UGL款項時,已成為香港特首,因此需大律師研究有關400萬英鎊是否涉及相關法例範疇。

尹兆堅則表示,由於UGL為澳洲上市公司,其行為受澳洲法例規管,「我們的法律團隊研究相關法例後,有理由懷疑梁振英作為代理人,在400萬英鎊的協議中,有索取或是接受利益而提供給委託人有利益衝突的服務。在這一點上UGL也觸犯當地防止賄賂條例。」

疑梁助推廣UGL及港鐵業務

他並指,今次並會向當地警方提供一些資料,包括錢果豐被委任為港鐵主席,以及港鐵承辦商禮頓在此事上的關聯。「第一,梁振英2012年7月上任後,同年10月委任錢果豐續任第四屆港鐵主席。第二,同年9月很巧合被委任為UGL的非執行董事。而根據《紐約時報》報道,港鐵有與UGL簽訂維修保養工程的合約。第四,梁振英在任內,2014年港鐵與UGL投得澳洲新南威斯New South Wales政府的大型鐵路工程項目,總值37億澳元。另外,禮頓建築(亞洲)則投得多項香港的重要工程,包括興建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旅檢大樓,及沙中綫紅磡站月台的擴建工程。而禮頓與建築(亞洲)與UGL同屬於CIMIC集團旗下的子公司。」尹兆堅補充說:「公眾有合理理由懷疑梁先生是否有透過委任錢果豐為港鐵主席,協助推廣UGL及港鐵相關業務。因此梁先生我們覺得是有責任向公眾及相關執法機構解釋,到底當中的關聯性是否成立,以釋除瓜田李下的嫌疑。」

林卓廷並強調,他們有合理理由相信,UGL認為梁振英是其顧問人,支持該公司做任何業務,但梁就任特首後有否擔任顧問人,或提供任何服務予UGL則要執法部門繼續調查。

促NCA重新考慮調查UGL案

對於早前英國國家打擊犯罪調查局(National Crime Agency,NCA)表示不調查有關UGL案件。林卓廷指,NCA當時向他們及傳媒等先後作出3個版本解釋,他認為說法匪夷所思,目前繼續透過英國國會議員跟進事件,希望NCA重新考慮有關決定。「我們只知道如果我們放棄,這單案我相信機會更渺茫去找出事實真相,我們希望鍥而不捨,死砌、爛砌、砌到底,我們亦要向眾多支持我們『天下為公』的市民有一個清清楚楚的交代。我們盡全力追查到底,我們第一日如是說,到今日我們仍堅持住」。他並解釋,因當地的警方指,基於將舉報的案件性質,投訴人不能透過網上或電話立案,故要求投訴人親自前往悉尼警署立案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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