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上周五通過了建制派提出的《議事規則》修訂。「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和退休攝影師張德榮,昨日分別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其中一項將全體委員大會的法定人數由35人減至20人的修訂,涉嫌違反《基本法》第75條。

郭卓堅於入稟狀指,《基本法》第75條列明,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是次修訂將法定人數由35降至20人,是違反《基本法》,因此要求法庭頌令,39名建制派議員及立法會主席違反議員就職宣誓必須擁護《基本法》的相關誓言。

張德榮則於入稟狀要求法庭頒禁制令,因涉重大公眾利益,在法官未就修改開會法定人數有否違法作出判決之前,立法會不能根據所通過的《議事規則》第17條(會議法定人數為20委員)開會。另一項要求是頒令特首林鄭月娥沒有阻止立法會《議事規則》第17條違反《基本法》修訂是錯誤決定。

答辯人包括特首林鄭月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39名建制派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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