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大律師吳靄儀早前因2019年維園「8.18」流水式集會案被裁定罪成,其後大律師紀律審裁組以大比數裁定針對她的專業失當投訴不成立。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就此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歐陽桂如今日(10日)批出許可,案件排期於11月9日聆訊。
案件申請人為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答辯人為由資深大律師郭莎樂、大律師趙芷筠及業外人士施麗珊組成的大律師紀律審裁組,吳靄儀則列為有利害關係方。
大律師公會在入稟狀中指,刑事法庭已裁定吳靄儀「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因此認為單憑刑事案裁決,相關專業失當投訴已應成立。公會又認為,紀律審裁組認為吳靄儀的行為不涉及「道德譴責及可恥」,與刑事案件的裁決「存在矛盾」,並指有關行為「可能令公眾對大律師專業產生錯誤觀感」。
入稟狀又提到,吳靄儀已於2025年底退休,但公會認為,糾正有關法律問題仍涉及公眾利益及維持公眾對大律師專業的信心。而即使司法覆核勝訴,申請方亦不會申請訟費。
高院今日批准公會的申請,案件暫定於11月9日進行聆訊,預計需時3小時。
案件編號:HCAL1407/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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