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英裕泰涉嫌偷拍女子裙底,刑事案件最終獲判罪名不成立,但其後在警隊紀律聆訊中遭革職。他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革職決定,案件今日(8日)於高院進行指示聆訊時,英裕泰指考慮到訴訟涉及的經濟風險,擔心一旦敗訴須支付高昂訟費,決定撤銷申請。高院暫委法官林展程批准其申請。

申請人英裕泰沒有法律代表,自行應訊;建議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周一鳴,今日沒有代表出庭。

英裕泰早前在申請中要求法庭撤銷警務處長於2025年10月6日就其紀律聆訊作出的革職決定。他認為,有關紀律聆訊嚴重違反程序公義及自然公義原則,相關紀律處分亦不合比例,超出合理決策者在有關情況下可作出的判斷範圍,因而在法律上不合理。

英裕泰今日在庭上表示,經考慮訴訟涉及的經濟風險後,決定撤回司法覆核申請。他形容申請司法覆核對自己而言「好似賭博」,一旦敗訴,訟費可能高達50至60萬元,自己無力負擔,因此要求撤銷申請。法官其後批准其申請。

翻查資料,英裕泰早年涉嫌在旺角港鐵站扶手電梯上偷拍女子裙底,被發現鞋帶內藏有迷你攝錄機。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認為他行為可疑,唯警方未能在涉案攝錄機內找到相關偷拍片段,最終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下,裁定他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名不成立。

雖然刑事案件最終無罪,但是英裕泰其後接受警隊紀律聆訊,並於2025年10月6日遭革職。

案件編號:HCAL13/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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