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東莞太子酒店實際控制人梁耀輝(綽號「太子輝」)被判無期徒刑。從出庭受審到被判決,「太子輝」案歷時26個月,大陸專家分析為甚麼用了這麼長時間。

8月11日,梁耀輝被以「組織賣淫罪、串通投標罪、單位行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5年5月27日,梁耀輝涉嫌組織賣淫罪案在東莞中級法院開審。從開庭審理到此番宣判,用了26個月。

陸媒「政事兒」報道,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表示,審判梁耀輝案用時26個月,應該主要源於兩方面原因:案情複雜,有新罪行。

梁耀輝被媒體稱為「色情大亨」。在2014年的東莞掃黃風暴中,東莞五星級酒店太子酒店被曝光桑拿中心有裸舞選秀並提供賣淫服務。

陸媒當時報道,太子酒店的實際控制人為梁耀輝,他同時還有中源石油集團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共全國人大代表等多個身份。2008年的胡潤百富榜中,梁耀輝以20億元個人財富位列「百富榜」第406位。

檢方指控,從2004年開始,太子酒店桑拿中心逐步發展成為提供賣淫活動的場所,組織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100餘名桑拿技師賣淫,僅2013年,就組織賣淫人次多達101,871次,非法收入高達4,869.99867萬元人民幣。洪道德對「政事兒」說,檢方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實足以表明,太子酒店組織賣淫案案情複雜。

判決書則顯示,梁耀輝犯有三宗罪:組織賣淫罪、串通投標罪、單位行賄罪。洪道德認為,這表明,在法庭審理的過程中,司法機關發現了梁耀輝的新罪行。除了組織賣淫之外,還有串通投標、行賄等其它罪行。

梁耀輝跟誰串通投標?向誰行賄?報道稱,梁耀輝與廣東省原副省長劉志庚等落馬官員私交不淺。劉志庚先後擔任東莞市長、市委書記,他在東莞任職7年期間被指是東莞色情產業的「保護傘」。據報道,他私下稱「太子輝」為「哥」。

此外,庭審過程中,梁耀輝一直拒不認罪,否認檢方指控。

據報道,庭審時,梁耀輝否認自己是太子酒店的大東家,不清楚自己持有多少酒店股份。儘管多名酒店高管出庭指證他主導酒店經營,他仍辯稱,自己沒空管理酒店,因為酒店需要專業管理人士,「不是有錢有智慧就可以管的」。

洪道德說,如果被告人拒不認罪,法庭調查的時間一般會相對延長,這也是判決用時達26個月的一方面原因。

更為關鍵的是,梁耀輝走紅暴富被指還有關鍵性人物替他撐腰,他與周永康、曾慶紅及張德江這三名江派常委有關聯。

翻查梁耀輝發家史,2007年至2008年,他一年內身家因石油生意暴漲10億。有報道稱,他與已落馬的「石油幫」幫主、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兒子周斌搭上線,成為中源石油集團董事長。周永康與哈薩克簽署石油合作協議,梁耀輝在哈薩克有10個油井。另外,張德江2002年至2007年執政廣東期間,廣東色情業大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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