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政府近期採取行動針對疑與前特首梁振英關係密切的黑幫及金融犯罪人士。先是重創元朗黑幫勢力,昨日又突然拘捕「頭號梁粉」前行政會議成員兼前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商交所)主席張震遠,控以串謀詐騙及欺詐罪。有評論指,林鄭政府在一周內接連處理兩單涉及前朝梁振英遺留的問題,相信是在北京當局指示下,清理梁振英黑幫治港勢力,是處理梁振英的前兆。

在梁振英下台41日後,昨日上午7時,警方分別到「頭號梁粉」前行會成員兼前商交所主席張震遠(59歲),以及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48歲)位於跑馬地及柴灣的住所拘捕兩人。張及蔡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而張另被加控一項欺詐罪。

兩人被拘後,先在灣仔警察總部接受調查,下午在東區法院提堂。約中午12時半,兩人被鎖上手銬乘坐警車抵達東區法院,出席下午2時半的提訊。

案情指,兩人被指控的串謀詐騙罪,涉嫌在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期間一同串謀詐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包括不誠實地向證監會隱瞞或沒有向證監會披露關於商交所財務狀況的重要資料;致使或容許關於商交所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提交證監會;致使或容許提交證監會的商交所報告在擬備方式上顯示商交所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財務狀況,因而導致證監會沒有就給予商交所在香港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撤回認可。

至於張震遠被控的另一項欺詐罪,案情指於2013年4月12日至17日期間,張向通達集團(0698)大股東吳海璇虛假地表示,新效控股有限公司的整體持股並未質押予任何其他人或實體作為抵押品,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作出一項作為或一連串的作為,即交出總額3,000萬港元的款項。導致新效控股獲益或導致佳富達財務蒙受不利。

張震遠及蔡達英其後獲准各以5萬元現金保釋。控方指案件複雜及控罪嚴重,申請轉介區域法院處理,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24日交由區域法院審理。約下午4時,張震遠離開東區法院,大批傳媒在場採訪。被問到是否感到突然、擔心及被起訴等問題:「張生你被起訴有無覺得很驚訝?是否之前CY(指梁振英)一直都保護住你?張生你有無想過會被起訴?今早被捕之後被起訴心情如何?」張並無回答,僅是微笑,便登上私家車離開。

張及蔡兩人保釋期間不得離港,要交出旅遊證件,以及住在申報地址,也不能接觸任何案中證人。控方將傳召42名證人,包括4名證監會人士、2名與被告有生意來往者、涉案財務公司職員及多間銀行職員等。

同為「頭號梁粉」的劉夢熊及張震遠(圖左)都難逃官司,劉因與梁振英(圖右)決裂於去年被控及入獄,張則因涉金融欺詐被控。(大紀元資料圖片)
同為「頭號梁粉」的劉夢熊及張震遠(圖左)都難逃官司,劉因與梁振英(圖右)決裂於去年被控及入獄,張則因涉金融欺詐被控。(大紀元資料圖片)

900億假文件涉大陸商人

張震遠創立的商交所,在2013年5月因入不敷支被證監會收回牌照。當時被證監會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商罪科)調查,警方同時揭發兩單假文件案件,一單是3名大陸人藏有涉及900億港元假文件,另一宗是一名馬來西亞人藏有5.16億美元(約40.33億港元)假文件。兩案中被告皆提及張震遠,最後涉案4人被裁定管有虛假文件罪成。當時法官在其中一名被告判詞,曾經點名指張震遠有可疑,要求警方跟進。

超級梁粉 曾是公職王

張震遠曾被封為「頭號梁粉」,1993年出任中央政策組全職顧問,兩年後擔任市區重建局前身的土地發展公司董事,2007年成為市區重建局主席,任內推動多項重建和活化項目而逐漸為人熟悉。2008年成立商品交易所,並擔任主席。

2012年,他放下手頭所有公職,協助同樣祖籍山東的梁振英競逐特首,出任梁的競選辦主席。梁當選後,加入行政會議,其後獲委任多項公職,包括策略發展委員會副主席、破格續任市區重建局董事會主席兩年。故有「公職王」稱號。

2013年5月,張震遠任主席兼大股東的商品交易所因財務問題終止營運後,向梁振英申請辭去所有公職,獲批准。2015年4月15日,張震遠作為公司董事因個人欠債最少1.2億港元,正式被香港高等法院頒令破產。同年張震遠因拖欠商交所前員工薪金34萬,被判入獄6星期,但其後上訴得直,獲改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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