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盤點十八大後受審的省部級以上高官
(大紀元2015年11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韜棠報道】11月4日,中共官媒報道,「十八大」以來落馬的省部級及以上高官中,已有23人受審,16人獲刑。這16人中,有13人被認定的受賄金額均在1000萬元以上。
「十八大」後23名省部級以上高官受審
11月4日,中共官媒中新網報道,11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四川省政協原主席李崇禧受賄案,李崇禧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
同日,廣西桂林市中級法院對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陽寶華受賄案進行公開開庭宣判。陽寶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
報道稱,至此,中共「十八大」以來落馬的省部級及以上高官中,已有23人受審,16人獲刑。
獲刑高官中,除周永康之外,其餘15人均為省部級,分別是王素毅、童名謙、李達球、劉鐵男、倪發科、陳柏槐、季建業、廖少華、陳安眾、蔣潔敏、李春城、王永春、郭永祥、李崇禧、陽寶華。
另有郭有明、祝作利、沈培平、姚木根、譚棲偉、冀文林、李東生等7人已經過堂受審,目前尚待宣判。
多數落馬高官犯受賄罪 13人受賄金額超千萬
報道稱,目前已獲刑的16名高官中,除了「玩忽職守罪」的童名謙,其餘15人的罪名中,均被認定有「受賄罪」。
就具體涉案金額而言,上述15人中,除了陳柏槐、陳安眾,其餘13人被認定的受賄金額均在1000萬元以上。
除了「受賄罪」,倪發科、蔣潔敏、王永春和郭永祥還被認定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法庭經審理查明,其中,倪發科對其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的578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蔣潔敏涉及1476.6174萬元,郭永祥涉及3620.0936萬元,王永春更是高達4245.514萬元。
除了「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之外,周永康、李春城、蔣潔敏、陳柏槐、廖少華、王永春還涉及「濫用職權罪」。此外,周永康還犯下「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
習近平在中共「十八大」上台後,習陣營和江派展開生死博弈,習近平當局通過反腐清洗江派勢力,迄今已有上百名省部級以上高官(含軍級以上將領)落馬,這些大部份是江派人馬。 ◇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