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有權入公民廣場 不認罪
去年雨傘運動三位學運領袖周永康(左一)、羅冠聰(中)及黃之鋒(右一)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以及參與非法集會等罪名,9月2日在東區法院開庭,三人均不認罪。(潘在殊/大紀元)
【大紀元記者林怡報道】在雨傘運動周年前夕,香港政府向三位學運領袖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現任秘書長羅冠聰及前秘書長周永康,就去年9月26日衝入政府總部前的公民廣場行動,落案起訴,案件星期三(9月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3人否認全部控罪,批評是政治檢控。案件押後至10月30日審前覆核。
約30名支持者一早到東區法院聲援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他們撐黃傘,高喊「重奪公民廣場、公民抗命無畏無懼、公民抗命無罪」等口號。他們感謝陳日君樞機、「阿牛」曾健成等人到場支持,陳日君樞機向前與三人握手鼓勵。三人進入法庭時,支持者高喊「加油!加油!」
黃之鋒答辯時一度高叫「公民有權進入公民廣場」,主任裁判官錢禮隨即指,法庭不是表達政見地方。控方庭上透露,將有51名控方證人、17段影片,據知大部分證人均為警員,但沒有警誡供辭。
(潘在殊/大紀元)
黃之鋒在開庭後強調,市民有權進入公民廣場,「公民廣場一直是在2014年上半年以前,都是容許公民自由進入,正如我在庭上說,公民有權進入公民廣場,我們完全不覺得市民進入公民廣場是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因此我不認罪。」周永康也在庭上表示不認罪,指事件是政治檢控,如此直接簡單的案件,律政司花一年的時間才檢控,顯示案件荒謬,但他們無懼打壓,會毅然面對,「律政司背後所謂檢控的理據和檢控的時間,正是反映出所有的計算都有一個政治計算,... ... 現在的司法制度和檢控制度是否被政權濫用來打壓反對這制度的人士。」案件押後至10月30日預審,三人獲准以500元保釋候訊。
去年9月26日學生重奪公民廣場,揭開了雨傘運動的序幕,事發近一年,多個學生組織的代表及參與者被檢控。
除了黃之鋒三人,另有5名人士被控普通襲擊罪。他們分是學生林淳軒(22歲)、學生徐子竣(17歲)、治療師周盷霆、學生顏展豐(21歲)及設計師黃浩(35歲),各人被指於9月26至27日期間,分別在政府總部綜合大樓東翼前地、公眾入口、立法會大樓車輛通道及中信大廈外襲擊警員及保安員。各人皆否認控罪,案件將於10月5日進行預審,期間獲准以500元保釋外出。周盷霆自稱當日路過,其案件將於10月12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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