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報道,在勞教所與監獄非法關押期間,李烈鳳遭受種種折磨,關小號、電擊、強制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剝奪睡眠、用刺激物塗抹眼部、打罵、長期不提供食物等等。
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李烈鳳兩次到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父母被迫交3千元才放人。
2000年1月,新余市公安局怕她去北京上訪,把她關進看守所,李烈鳳絕食5天,被迫打一針後放回家。
2000年10月,渝水區公安分局以在李烈鳳家聚會為由,非法審問,並抄走許多私人物品。後被非法勞教,到2001年10月才回家。
2002年1月,新余市「610」人員強行把她送到分宜縣「轉化班」。因李烈鳳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丈夫因替她說話,也被非法勞教3年。
2004年8月,市公安局到李烈鳳單位要帶走她,於是李烈鳳被迫流離失所,直到2006年3月才回家。
2007年3月20日,南昌市西湖區警察等人把李烈鳳從家中綁架。2008年8月20日,李烈鳳被判刑3年,關押在南昌市女子監獄。警察還打電話,要求李烈鳳的丈夫和她離婚,被拒絕。李烈鳳父母每月都到監獄去探望李烈鳳,但從未被允許會見。
李烈鳳被強迫打針,瘦的只剩50來斤,連續24小時面壁22天。最後李烈鳳出現幻覺,神志不清。12月,李烈鳳出現嚴重肺結核症狀,於2010年3月10日回家。
李烈鳳身體各器官壞損得很厲害,幾乎沒有了肺,經過幾年的調理仍無效,於2014年7月10日上午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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