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7日,《新京報》接到舉報稱,山東東平縣斑鳩店鎮多名女生稱遭地痞性侵,涉事女生從11歲到15歲都有。地痞誘騙初中女生在當地已是公開的秘密。警方僅以放火罪控制一人。有警察表示:人家通過市裏打招呼,我們也沒法。
事發的斑鳩店鎮中學,就讀的學生近千人,不少學生在校內寄宿。有消息稱,多名地痞不時將車輛停泊在學校門口,通過QQ等聊天工具加女生為好友,通過送手機等方式騙取女生好感後發生性關係。
當地警方表示,嫌疑人供述稱曾與多名女生發生過性關係,但都是彼此自願。警方目前已將其中一名嫌疑人以放火罪的名義「控制起來」。
提起學生被性侵一事,學校附近商店一店員說,「七八年來就這樣,校門口隔三岔五就停著好車,傍晚就有小姑娘上車走了。」
14歲受害者晴晴(化名),就讀初二,去年12月23日,她看見好友小婷離開校門,上了白色寶馬車,她跟在後面,突然也被人推上車。她被載到銀山鎮一家賓館後,逃走不果,被三人輪姦。晴晴說,推她上車及強姦她的人叫黃鵬,常開車停在校門口招呼女生,在學生中小有名氣。
原來,黃鵬等幾名地痞在當地聲名狼藉。事發後,黃的舅舅曾到晴晴家「說事」,只要對方不出面指控,願意賠償40至60萬元人民幣;另一名受害者苗苗則透露,前年結識黃,對方開車載她出去玩了兩次,第三次在車內被姦,但因害怕沒告訴任何人。
7月5日,黃鵬的舅舅向《新京報》記者證實,他的確曾幫忙說情。
嫌犯給市裏都打過招呼
有受害人家人提供的錄音顯示,上月一警察對他們稱:「人家通過市裏給縣裏,打了招呼,縣裏給局裏打了招呼,我們也沒辦法。」對於這說法,《新京報》記者向東平縣公安局負責人求證,未獲回應。
而警方調查報告則顯示,黃鵬與另外三名同黨,沒有強迫他人性行為,不構成強姦罪。公安部刑事偵查局現已介入調查,三名涉事者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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