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明報》3月12日報道,黃潔夫近日證實,由於大陸過去長期缺乏民眾捐贈器官,因而曾經系統性地擷取死囚器官作移植用途。又說,大陸仍有死囚在自己及家屬不知道的情況下「捐獻」器官,並首次披露,死囚器官的「捐獻」都是醫生跟法院和武警等「局部的人」互相溝通的,沒有辦法說清道明。
而早在2012年,黃潔夫在國際醫學雜誌《柳葉刀》(The Lancet)上發表的英文文章中承認:「中國是唯一一個系統性地在移植手術中使用死囚器官的國家。」
一年前,2013年的人大政協兩會後,中共國務院宣佈任免了一批國家工作人員,其中免去黃潔夫的衛生部副部長職務曾引發外界的關注。當時有分析指出,黃被免職與中共活摘器官黑幕有關。
據中國大陸媒體報道,今年3月7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紅十字總會聯合下發《關於成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的通知》,宣佈成立跨部門協作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中國醫院協會會長、原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出任該委員會主任委員。
港大學生質疑授銜準則
就今次港大頒授名譽博士學位予黃潔夫,港大學生會此前曾發表公開信要求校方解釋頒授名譽博士學位的選拔過程及準則。信中指,黃潔夫疑曾親身參與死囚器官活體摘取,引用BBC在去年4月30日播出一段名為「Organ Harvesting in China」的錄音節目。節目中,加拿大前亞太事務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表示,黃曾於一次器官移植手術示範中,打電話要求兩個肝臟作備用,意味兩個人因此被殺。大衛.喬高指摘取死囚器官屬違反人道原則的罪行,有份參與人士應接受國際法庭的審訊。
公開信又引用澳洲廣播公司的電視新聞報道,指悉尼大學醫學院教授瑪麗亞.辛格(Maria Fiatarone Singh)表示,黃潔夫曾於2012年坦言每周都會進行兩次肝臟移植,即每年涉及一百多個器官,而根據黃所提供的數據,中國的移植器官有90至95%來自囚犯。
港大學生會要求黃潔夫詳細交代有關死囚器官移植事件,港大也必須向學生及公眾澄清獲頒名譽博士學位的選拔過程及準則,並應該就死囚器官摘取一事表達其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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