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萬方報道】43歲的湖南湘潭市女子易子筠10月1日為維權到北京上訪,被湘潭市截訪人員押回而遭到截訪總帶隊負責警察兩次暴力強姦。易子筠多次報警,派出所不予立案。易子筠後在微博曝光,再遭信訪局局長威脅。
湖南湘潭訪民易子筠因佩戴不當隱形眼鏡導致青光眼,於10月1日到北京維權上訪,當天被關在馬家樓。10月2日易子筠被湘潭市信訪駐京辦官員易藝紅交給截訪警察李光學,3日晚上10點多再押回湘潭市,街道辦人員將易子筠送到雨湖派出所,稱派出所教導員要找她談心。
截訪警兩次強姦訪民
易子筠告訴《大紀元》記者:「我當時很害怕,派出所二樓的那道鐵門,進去後是不能隨便出來的。我不上樓,僵持間,我打電話給李光學,我認為,信訪局長把我交給他,他得負責我安全回家。李光學很快開車來了,我上了他的車,沒想到,在半路上,他強暴了我。當時我感到羞恥,不敢喊。他還威脅我說:『你如果報案,我滅你全家!』我害怕。回家後,我不敢告訴家人。哭了一夜。」
李光學監控易子筠,要求她24小時開機。4、5日兩天,李光學不斷打電話和發短信騷擾她。6日李光學謊稱要她拿身份證,在易子筠上了他的車後,再次強暴了她。
微博曝光罪行遭威脅
易子筠表示,8日在好友鼓勵下報了警。她說:「東坪派出所所長一直逼我交出證據,我說可以,派出所只要先給我立案,我就給你們證據。我擔心,警察偏袒警察李光學,銷毀證據,反過來誣告我。」
之後易子筠兩次來到北京上訪,都被押回湘潭。最後一次上訪,湖南省駐京辦負責人威脅她說:「你亂發微博,是要坐牢的。」易子筠說:「我不怕坐牢!我在微博上說的都是事實!這兩天,我的微博上不去。
網上的一些名人給我打電話說,湘潭公安要求他們幫忙轉播湘潭公安的官方微博,他們不願意轉。」
私了不成反誣受害人
湘潭市公安局11月12日在其官方微博發佈,指經調查易子筠在10月2日與李光學結識後開始交往,同月6日晚,兩人相約見面時發生性關係,事後易子筠不配合調查取證,其指控李光學強姦的證據不足,公安機關正對此進一步調查核實。
易子筠哭著說:「我跟李光學是訪民與截訪人員的關係,之前根本不認識。如果他沒有強姦我,他為甚麼立馬托朋友的熟人來我家說情,哀求『私了』。
第二天,夫妻倆又跪在我家求情,又拿錢又給金項鏈,說現在找份公務員的工作不容易呢?」易子筠表示,她和家人拒絕了李光學的「私了」請求後,李光學就在鄰居中散佈她是賣淫小姐等污辱人格的言論。另一版本是,李光學與易子筠是戀愛關係,等等。
湖南省駐京辦負責人易藝紅回應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查詢時表示,李光學已被解聘,案件正由湘潭市公安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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