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網頁1

【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北報道】為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去年開始施行《法官法》,並舉辦首次職務評定,但有高達98.14%的法官、檢察官考績達「良好」,多位考試委員質疑 評定結果與社會觀感落差很大,建議參考《公務人員考績法》規範退場機制。不過台灣司法院與法務部認為,法官、檢察官與國家有特別任用關係,不宜與一般公務員考績性質等同。

自去年《法官法》實施後,法官、檢察官以「職務評定」取代以往的考績。

不過,職務評定只有「良好」、「未達良好」兩種,而去年居然高達 98.08%的法官、檢察官被評定「良好」,僅1.92%被評為「未達良好」,而且只予以不晉級、不給獎金的處置,引發多位考試委員質疑,職務評定結果與社會觀感落差很大。

考試委員參考《公務人員考績法》提出3項建議,首先是增訂分數級距及內部管控機制;其次是對職務評定「未達良好」者,應有退場機制;最後是職務評定結果應明訂比率限制。

不過台灣司法院與法務部認為,制定《法官法〉、辦理職務評定的目的,是為了提高法官、檢察官執行品質與效率,並非為了淘汰,因此應該依《法官法》所定的法官評鑑、法官懲戒相關規定辦理。且法官、檢察官與國家有特別任用關係,不宜與一般公務員考績性質等同。◇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