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施芝吟綜合報道】台灣近來食品安全風波不斷,繼塑化劑、毒澱粉、毒醬油之後,現在又有過期泡芙,義美食品公司驚傳使用過期原料生產泡芙系列產品,達12萬箱、144萬包。義美公司昨日上午緊急發佈新聞稿,除致上十二萬分歉意外,指出龍潭廠生產線主管「對品質認知疏忽」。台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這樣的行為屬於犯罪行為,目前正由地方衛生局持續追查,強調不僅泡芙,義美其餘相關產品也會一併稽查。
桃園地檢署上周搜索義美設在龍潭的工廠,發現使用過期原料,像是大豆分離蛋白和可可脂,有的甚至已經過期2年,而這批過期原料,已經產出144萬包泡芙。
坦承疏失 回收問題泡芙
義美公司第一時間在網絡上發表聲明稿表示,由於生產小泡芙的原料有進口植物蛋白原料,海外生產廠商都以常溫保存方式,並以1年為有效期限。聲明稿指出,由於生產線主管認為保存期限可以延長,在品質沒有問題、檢測無虞下,加入泡芙產品。義美除了主動回收這批產品外,消費者若發現在去年7、8月製造的義美小泡芙可退貨。
義美公司協理蔡永富上表示,事件主要是生產線主管認知的疏失,產品不會危害人體。義美長期以來對於各項食品生產有嚴格的把關與流程,但對於生產線主管的疏失表示抱歉,未來會更嚴格控管品質,同時會懲處失職人員。
有效期限不能自行延長
台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說,義美的行為屬於犯罪行為,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分,由於連日食品問題都是因為原料生產端引起,對於只求利益忽視食用健康的廠商或企業,未來將加重罰則。
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刑罰最高可處7年徒刑、處新台幣600萬元罰款,倘若以「一案一罰」來算,罰2次可超過千萬元,但仍依法官判決而定。康照洲補充,廠商須依標示使用期限來作業,不得自行延長使用期限。◇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