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道】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聆訊繼續,「海泰號」水手黃帶有、大偈盧培基繼續作供及接受盤問。「海泰號」水手黃帶有作供,在去年10月1日與「海泰號」相撞後翻沉的「南丫四號」所屬的香港電燈公司(港燈)代表律師提出,為何他在駕駛室協助瞭望時看不到有船隻駛近,黃帶有稱,因為看不到對方船隻有任何燈光。
港燈代表律師再質疑,撞船後為何他無了解對方船隻的情況,黃帶有回應說,有走出船艙外看是否有乘客墮海,之後聽到下層有乘客鼓譟,見到有乘客撞瘀頭,要向船長匯報。加上船艙燈光比外面光,看不清楚海面情況,所以當時不知南丫四號在下沉。他又說,撞船前聽不到鳴笛或響號。
庭上又展示海泰號當日的航海日誌,船員要連續工作12小時,由中環往返南丫島榕樹灣,每次停泊碼頭只有數分鐘休息,出事的航班是最後一班。黃帶有承認當時已經十分疲累,但沒有影響他瞭望和注意力。
海泰號大偈盧培基則指自己本來可以坐在船長旁邊幫忙瞭望,但工作了一天,有點累,所以坐在船長背後的椅子填寫航海日誌。
委員會主席倫明高法官和代表律師都質疑,為何盧培基不坐在船長身旁的椅子,又問他有無想過在夜間,船長特別需要其他船員協助瞭望。盧培基同意,如果坐在船長旁邊椅子對瞭望工作較有利,承認坐在船長後方的椅子,因為較舒服。他又說,撞船前他和船長及另外兩名船員,有在駕駛室內閒聊。
他在撞船時離開了駕駛艙,事前聽不到任何響號,之後亦跌倒在地上。委員會主席倫明高問盧培基,撞船後既然「海泰號」有損毀,有沒有想過對方船隻和乘客是否安全。盧培基說,當時情況混亂,想不到這問題,又稱乘客要求「海泰號」駛往碼頭。
另外,原本代表「海泰號」船長黎細明的律師,前日拒絕再代表他,黎細明向委員會表示,已有人介紹律師給他,但要昨日晚上才可會面,倫明高批准他先見律師押後作供,但要求他繼續出席聆訊,聆聽其他船員的作供,了解聆訊進度。◇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