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李大恩綜合報道】最快明年生效的新《公司條例》收緊公司註冊處披露的董事身份和住址資料,即使傳媒亦不能取得資料。香港記者協會認為會影響傳媒偵查報道,工會亦擔心日後更難向公司老闆追討欠薪。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出任董事的公司經營劏房、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疑偷步賣樓、區議會選舉種票等重大新聞,都是傳媒透過查冊核實公司董事身份而揭發。政府擬為《公司條例》加入附例,以「私隱」為由減少公司董事需披露的資料,包括毋需披露住址、身份證號碼只會披露頭4個數字等。
記協:董事須接受監察
記協副主席任美貞昨日出席《城市論壇》時表示,董事跟小市民不同,關係到很多工人和投資者利益,要負更大的社會責任,故必須接受更多監察。她又擔心修例後記者難以進行偵查報道,「如果有一天有記者收到一個電話,說陳家強先生,我們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旗下如果有一間證券公司,明顯的利益衝突,如果我們去查冊,去公司註冊處查,我們會找到26位陳家強先生,我們是沒有辦法去證明是否陳家強先生。」她又批評政府反口,草案諮詢期間聲稱不傾向改變現有制度,結果卻違反承諾。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指,現有查冊制度可保障工人向董事追討欠薪的權利,擔心修例後工人追討會更困難,「找不到那個老闆時,要透過查冊才能把老闆找出來,原來這個老闆這件公司倒閉了,表面沒有錢賺,但是轉移資產、掏空了資產,其它相同的酒樓正賺大錢,那樣我冤有頭債有主,當然要找他們追究。」
修例或否決附例可阻生效
對於被質疑公司條例在立法會審議期間有疏忽,有份審議新《公司條例》的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委員何俊仁透露,委員會當時就其它議題有很大分歧,例如會計師刑責爭論,可能令大眾忽略查冊收緊問題。他表示,去年亦有提出反對,但當時未想到可能會損害新聞自由和勞工權益,現在可以做的是在條例生效前修改條例,或否決附屬法例,阻止條例生效。
不過,商界則覺得披露公司董事身份證頭幾個數字已經足夠。中原地產創辦人施永青說:「你有10個、20個陳家強,都很難這麼巧(身份證)頭4個字是一樣,都可以在某種程度檢定他是否陳家強。」
節目主持謝志峰透露,曾邀請同樣有份審議條例的自由黨前立法會議員劉健儀出席節目被拒絕。
另外,公司註冊處昨日公佈,2012年註冊的本地公司數目刷新紀錄,達150,165間,每月平均有超過12,500間本地公司註冊成立。截至2012年底,本地公司總數達1,044,644間,較2011年增加88,252間。電子查冊服務方面,去年公眾查閱文件影像紀錄的數目為3,496,327宗,按年增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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