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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道】台灣的建教生因學生身份常淪為被剝削的對象,桃園一名餐飲科畢業的陳姓女學生,今年1月被派至指定餐廳健教合作學習,不過工作12天卻只領到新台幣298元生活津貼,立委黃淑英要求台灣教育部應整頓建教制度,別讓建教生成為比廉價勞工還不如的弱勢族群。

立委黃淑英、林淑芬與青年九五聯盟等團體,昨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提升建教生勞動權益,校方和業者應積極處理,同時要求教育部改善建教制度的不足。

陳同學說,從方曙商工餐飲管理科畢業後,今年1月份被派到桃園台茂購物中心的尼尼意大利庭園餐廳進行建教合作,工作12天之後,最後實領薪資只拿到298元。

依照工作半個月、工時約99小時,應領到新台幣8,640元生活津貼,但薪資單中卻記載工作12天應領6,580元,但店家以陳同學曾曠職為由,只給付298元生活津貼。

她指控,在實習12天內,店長不願教她,也常不合理的責罵她動作太慢,並以退回學校為要挾,又讓她拿不到該得的薪資。她向學校反映後,才把她轉到其它單位。事後發現店家未替陳同學申請勞健保,也未與店家簽署任何保障契約。

黃淑英痛批,建教生是去機構學習,不能因為是學生就把他們壓搾到不及外勞的程度,學校因為處理不當,竟變相成為廉價勞工的仲介機構,而讓學生不停被剝削。

青年九五聯盟執行長胡孟瑀建議,勞委會可以建立申訴機制和調查委員會,對建教合作學校與廠商做勞動檢查與調查,違法的學校與商家,應取消建教資格。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陳慧敏表示,建教合作學生必須與廠商簽訂契約,且必須向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報備,如果契約有不合理之處,將可處罰業者新台幣6千元到6萬元罰款。他強調,建教生所領的薪資為生活津貼,而非勞工。

對此,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科長韓春樹則回應,教育部正研擬建教生訓練契約範本,未來可供廠商與建教生使用。10月中也將訪視建教合作學校與廠家,對於違反規定的學校將給予停辦、減班或扣獎助金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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