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謝正華綜合報道】據明慧網報道,四川省黑水縣陸智勇曾被評為「最佳優秀警察」稱號,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在被中共當局非法拘禁兩個多月後,黑水縣法庭在律師未到庭的情況下,在沒有任何證據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進行所謂的「公開宣判」,非法判陸智勇監禁4年。

按「真、善、忍」原則做人

多才多藝的陸智勇當過教師、藥劑師、之後又考入西南民族學院政法系成為了一名森林警察。他的父親曾任醫院院長,母親是一名醫生,唯一的缺憾就是他從小體弱多病。

1997年,陸智勇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的原則做人,從小落下的各種病消失,真正感受到健康、美好。他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工作上不僅兢兢業業,獲「最佳優秀警察」稱號。
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陸智勇和妻子均多次被非法勞教數年。2005年陸智勇在四川新華勞教所受到藥物和酷刑的摧殘,水杯、飯裏、被強行輸液及強行灌食時都被投入藥物,直到2008年2月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後才放回家。

違背憲法 非法庭審

2010年1月12日,黑水縣郵局擅自扣押寄給法院的信件,因有的信件中有法輪功真相資料,黑水縣檢察院非法起訴陸智勇。

在法庭一審時,曾就讀於政法專業的陸智勇指出郵局的行為違反郵政法以及憲法規定的公民的通信自由。

來自北京和成都的兩名律師也為陸智勇做了有理有據、無懈可擊的無罪辯護。他們指出,「思想(信仰)無罪,言論自由,不應當僅僅因為一個人信仰某種宗教或者其他意識形態並予以宣揚就予以懲治。」同時,「法律和任何世俗權力都無權對宗教信仰做出評價,並予以懲處。」因此,中共當局用《刑法》300條對陸智勇起訴,違背了憲法關於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是嚴重的適用法律錯誤,根本不能作為對本案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據。

由於證據的嚴重不足,公訴人在法庭上被律師駁斥得啞口無言。

株連家人

一審後,陸智勇的母親一直遭到中共黑水縣當局的跟蹤監視,甚至陸母到菜市場買菜,都有人跟蹤。當局竟用孫兒的考學威脅,致使老人的小兒子與她斷絕來往。

今年高考前,當局又以考學威脅陸智勇女兒的陸瑛昊,陸瑛昊毅然對他們寫道:我有一個好爸爸,是「真、善、忍」的忠實信徒,卻被非法關押……

在被非法拘禁兩個多月後,黑水縣法庭於4月28日,在律師未到庭的情況下,在沒有任何證據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非法判處陸智勇4年。 陸智勇提出上訴。◇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