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道】台北市議員昨日揭發台北市勞工局違法打壓臨時工作人員,勞工局在未經勞資協商的情況下,擅自變更工時,要求每2周要多上班4個小時,這些臨時員工代表認為不合勞基法規定而向勞工局申請調解,結果勞工局不但不接受,還解僱帶頭調解員工,甚至還惡整其中一位反對資方變更工時的黃姓員工。議員痛批勞工局長蘇盈貴,知法犯法,帶頭欺壓勞工。
市議員周威佑表示,臨時工原本比照公務人員,每週上5天班,每週40小時工時,但2008年底北市勞工局服務中心主任張煜輝上任後,便要求臨時人員及外判人力,須比照勞基法最低條件「每兩周84工時」,也就是每隔一周的週六也得上班,甚至要求勞工補足去年1整年所欠工時,在勞資會議當中有高達80%勞工反對,但服務中心仍強行施行。
有關決定不但沒有經過勞資雙方同意,面對眾多勞工的反彈,勞工局服務中心竟表達出不簽新約就回家吃自己的態度,許多臨時員工迫於無奈,不得已簽下不合理新約。
其中代表與勞工局協商的曾小姐說,真的很感概,她每天都在第一線幫忙失業者找工作,上一分鐘還在幫他們找工作,結果自己卻突然失業了。另外3位代表資方協商的員工,也被解僱。她說:「如果勞工機關是這樣在做事情,那勞工真的是沒有未來了。」
此外,一名黃姓員工,在去年12月31日換合約時,將要求補足去年所欠工時的不合理條文劃掉,加註「依勞基法辦理」,結果等到他1月4日上班時,工作完一整天後,服務中心到下班時才跟他說被解僱了。議員徐佳青、吳思瑤、周威佑氣憤的指出,服務中心不但不早點告知,還讓他白白工作一整天,也不付給他薪資,這根本是惡整。
張煜輝表示,他們是定期契約,臨時人員到年底契約都要終止,服務中心從2008年到現在,都是依據勞基法規定行事。議員周威佑不滿勞工局一再推託責任,他提出,他們會到台灣監察院請願,要求調查蘇盈貴有沒有違法失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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