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在中

為了修建渝宜高速公路連接線,重慶奉節縣朱衣鎮帽峰村二組六旬老人陳茂國,因其用來經營百貨和釀酒生意的1200多平米私房被推倒,按照官方極不合理的單方面定價標準,只能得到39萬多元賠償,即每平方米不到340元,恐怕連購買建材都不夠,顯然吃了大虧。更讓人氣憤難平的是,施工方國平集團在雙方尚未達成協定前突然非法強拆,又砸壞和掩埋了陳家不少百貨商品。估算起來,除去直接的經濟損失,被迫歇業半年多所造成的間接損失更大一些。

然而,家居三峽偏遠庫區老實巴交的陳老漢一家人,僅僅要求開發商在賠償房屋及釀酒生意損失的58萬元之外,再酌情賠償百貨損失22萬元,合計給他家80萬元就算兩清了。應該說,陳家通情達理並非漫天要價。然而,自以為有政府作後盾的的施工方,官商勾結、仗勢欺人,死活不肯答應那22萬元非法強拆帶來的百貨損失賠償,企圖脅迫陳老漢一家老小就範。

俗話說,兔子逼慌了也要咬人;陳老漢一急,返祖成為一隻猴子:但見他如電影「蜘蛛俠」的主人公一般,登、登、登一口氣爬上自家屋前的桉樹上。這棵他在10年前親手所種的桉樹如今已長得高大挺拔,逕圍50釐米、高10米開外。正好,在桉樹6、7米處有一巨大的樹椏枝可勉強棲身。於是,陳老漢自從8月3日上樹後,就在家人幫助下吊上去大約60塊木板再用鐵絲紮緊,遂搭成了一個能夠半躺的窩棚,從此他就在樹上安營紮寨生活起來。從8月3日上去到11月18日下來,其間的100多個日日夜夜裏,吃喝拉撒全在樹上解決。每天上午9點,陳老漢便用喇叭宣講黨和政府有關拆遷的政策法令,等於是給違法施工方補上免費的法制教育課程。陳老漢的另類舉動,不僅讓施工單位難堪,知情群眾也普遍為陳家的遭遇憤憤不平。但是,當地政府卻將人命關天的大事視為兒戲,裝聾作啞、不聞不問,一任問題久拖不決。

要知道,長年累月身居大山被滾滾長江陶冶情操的陳老漢也是個倔強人,只要認準一個理,寧肯輸掉腦袋也不願輸耳朵……樹椏上的生活一晃三個多月了,雖然飽受日曬雨淋之苦,每天只能用紅薯充飢,就是生病了也不下來,而讓家裏人把藥品吊上去服用,陳老漢仍然不改初衷捨命維權。11月初進入冬季後,寒風襲來,樹枝搖曳,萬一踩空就會斷送老命;早晚冷雨飄灑,打濕衣被,凍得直打哆嗦,只好用小小塑膠袋套上頭部抵禦風雨,處境十分危險。幸好,有個良心記者發現此事,立即報道,媒體從中斡旋,施工方才開出一張80萬元的現金支票,終於了結雙方半年多的爭端。這時候,可憐的花甲老人陳茂國在11月18日下樹時,面容枯槁,鬍子拉碴,根根頭髮直立,活像一個野人;雙腳功能嚴重萎縮,剛一觸地就差點栽倒了,幸被三個兒子趕快扶住,就在現場生火取暖,好容易才緩過氣來。後來一稱體重,已從110斤下降到不足80斤,樹上100多天,掉肉30多斤。陳老漢辛酸的維權過程,直讓人鼻子發酸。

本來,哪怕歷經坎坷,此事總算完了。殊不知,當地政府自食其言,忘記奉節縣朱衣片區新城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任澤斌代表縣委當眾所作的莊嚴承諾,他曾引用奉節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羅啟輝的話說:「陳茂國下樹後,政府不會對他採取強制措施,更不會抓他……還會給他做身體檢查。」但就在陳老漢18日下樹後僅僅幾個小時,身體還未恢復過來,家人正準備送他去醫院檢查治療的當口,陳家突然衝進10來個沒有正式著裝的暴徒,逕直將虛弱的陳老漢按翻在地,強行拖出家門,甩上麵包車揚長而去,沒有留下任何說法和出示任何證件。因此上,一開始陳家人還以為陳老漢是被眼紅賠償款的壞人綁票,故向當地派出所報案。人所共知,公檢法是一家,派出所本來對陳老漢的下落明明白白,卻故意三緘其口拒不透半點風聲,分明就是要你陳家人著急。直到次日(19日)12點過鐘,經多方打探,老伴沈正蘭才得知陳老漢被捕的消息,當地政府羅織的罪名是「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陳被宣佈刑事拘留,現羈押在奉節縣看守所待審。更過分的是,一個人變猴子,更株連全家,政府正在追捕他家外逃的幾個兒子……難道說,這就是縣領導承諾「不會抓他」和「要給他檢查身體」的行動「兌現」?

此事發生後,群眾議論紛紛,線民憤憤不平,一邊倒支持陳老漢維權,譴責地方政府知法犯法。還有一些陳家的親戚、朋友、記者、群眾,直接打電話質問任澤斌和羅啟輝為什麼推翻當眾承諾。然則,理屈詞窮的官員不是關機,就是不置可否,或推脫有事急忙掛斷電話,甚至抵賴「那是過去的說法,現在性質變了,就是要抓」,卻從不敢直面政府出爾反爾的違法行為。

在這裏,本人突然想起歐洲人關於保護私有財產的一條諺語:「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可進」,還想起荷蘭國王被法院判決賠償農民被佔磨坊金幣的典故。充分說明,當今大陸的法律,竟比歐洲中世紀的法律還落後,此時此刻,此情此景,中南海居然奢談什麼「法制建設」和「情為民所繫」,實在可笑之至。

請問,如果說陳老漢與施工方擁有對等的話語權,何至於被強行推倒私房而掩埋、砸爛了許多百貨商品?如果政府主持公道、法律保障公民最後的公平,陳老漢又何至於學猴子上樹?他的房屋是私房,他的樹木親手栽,房屋被推倒時桉樹猶存,陳老漢爬上去宣傳黨和政府有關拆遷的政策法規,何罪之有?再說了,施工方不是佔了便宜又學乖,為什麼肯輕鬆開出80萬元的現金支票賠償?退一步講,就算陳老漢的行為有什麼不夠恰當的地方,完全是在說服教育之列,政府可不能自打耳光,讓公信力下降為零。最後,公安局採用不著裝、不亮證的綁架方式抓人,屬於黑社會性質,更是對「法制建設」的倒行逆施,所以,只能讓人更加相信「過去土匪在深山,如今土匪在公安」的百姓評價了。

總之,解鈴還需繫鈴人,希望奉節地方政府和公檢法趕快放回受害者陳茂國老人吧!請你們不要忘記了,離開你們不遠的湖北施恩上半年曾經發生過的鄧玉嬌正當防禦案,就是在輿論壓力下才得到比較公正處理的。假若你們一意孤行,激起群體事件,上級要拿諸位當替罪羊,你們將會吃不完兜著走,勿謂言之不預喲!

轉自「自由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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