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湖南汝城縣附城鄉境內的一場特大山火連燒了3晝夜,被席捲的幾個村的數名村民救火時喪生。當時江頭村二組吳永康聞訊便趕去救火,從此改寫了他及全家人的命運。當地政府為政績需要顛倒黑白的捏造材料、誣陷吳永康不是救火被燒傷,而是逃命,令其蒙冤受屈。吳永康之子表示,通過父親的冤案使他們看透了中共的腐敗邪惡,已為全家聲明三退表達對其的否定和拋棄,並希望海外媒體幫助他們討回正義公道。

吳永康救火中被燒得面目全非,成了殘疾人。高額醫療費已使這個農民家庭負債纍纍,正在上大學二年級的長子吳帝龍不得不黯然輟學去打工以維持全家生計。而政府竟一邊逼吳永康寫報告承認自己不是因救火被燒傷,一邊卡斷他的醫保,令救火英雄一家走投無路。

中共腐敗 英雄流血淚 全家退團

近日吳帝龍對大紀元投訴:2008年3月3日下午約2點,汝城縣東崗嶺山脈突發山火,風助火勢迅速蔓延,最終造成失火面積上萬畝的特大火災。當時正在附城鄉梅子壟山上小溪邊幹活的吳永康及另兩位村民接到本村村民吳俊良的電話,告知山腳下著起了大火。吳等三人立即趕到火災發生地,發現火勢大得已經從灌木叢噴出幾丈高的火焰。他們沒多想就開始撲火。經過幾小時拚命撲救,吳永康被烈火燒得面目全非,生命垂危。經救治雖保住性命也成了殘疾人。事後鄉政府為逃避火災責任的追究,顛倒黑白否定吳永康的救火行為。

吳帝龍對記者表示,大火在汝城縣附城鄉幾個村燃燒了3天3夜,村民事後得知臨鄉約6位農民救火中被燒死,政府只是給了死者家屬一些錢封住那些窮鄉僻壤農民的口。附城鄉政府特別是該鄉書記怕承擔山火的某種責任,出於所謂政績的需要,報喜不報憂;為了自保而顛倒黑白、歪曲事實。「現在鄉政府逼我們寫我爸爸不是因為救火而被燒傷的報告。現在就連最起碼的醫保都不給我們報銷。他們都是官官相護,哪裏都不管我爸爸。」

通過動態網突破中共網路封鎖讀過《九評》的吳帝龍已經為全家人聲明三退,表達對中共的唾棄。他說:「共產黨政府太腐敗,什麼事都做得出來,比如挪用那麼多公款,也告不了他們!」「我和爸爸弟弟過去入過共青團,我們已經公開聲明全家退團」。

吳帝龍透露他父親的狀況:現年40歲。面目全部被燒燬,眼睛看不見;雙手基本被燒焦了——沒有了,現在是殘廢人。所做的傷殘鑑定證明他達到二級傷殘。

事後郴州新聞雖然報導了,但卻沒說出吳永康救火的事實。然而目擊和知情的村民紛紛以書面證言及簽名按手印給吳作證,但鄉政府仍一意孤行捏造吳永康不是救火,而是去逃命的虛假材料繼續誣陷,使救火英雄流血又流淚。事情到了現在快要過年了,各級政府還是那個態度。吳帝龍披露說。

記者電話聯繫汝城縣主管農林水的縣長陳占華(13975542733)求證,他矢口否認吳永康因救火被燒傷,聲稱依據是鄉政府上報的材料。當記者質疑其是否尊重事實、不應無視那些證明吳永康救火的村民的證詞證言,他說:記者要瞭解情況都到我們這裏來談,然後掛斷電話。

記者曾數次致電附城鄉鄉長李畢業(13016112423),但都無法接通電話。

蒙冤者要「正名」 巨額醫療費無著

吳帝龍敘述道,他父親救火被燒傷後,被趕到的群眾迅速送到縣人民醫院,但因傷勢過重(長達兩週未醒),隨即被轉院到廣東省粵北人民醫院救治。附城鄉江頭村、東方村等地群眾給予吳永康見義勇為行為絕口稱讚;汝城縣四大家領導、附城鄉黨委及政府當時也給予高度讚揚,並當即預藉口2萬元給吳用於救命,還廣泛發動募捐活動。附城鄉政府、縣人大、糧食局、工商局、附城學區全體師生,駐村幹部及附城鄉所有村級組織自發自願捐款,共計捐款80858.70元。

可是吳永康第一次手術的費用就需20餘萬元,其餘的12萬多是他母親通過變賣家產,東借西籌才籌足的。隨之吳家已是傾家蕩產、負債纍纍,陷入絕境,全家還在為吳永康以後的醫療費百般憂愁。

吳帝龍表示,為此村民們建議他向鄉政府提交關於解決醫療費、確認吳永康見義勇為的申請,可是該申請被附城鄉政府回絕。此時附城鄉黨委、政府開始找各種藉口,否認吳永康見義勇為的性質,歪曲事實真相,出具虛構材料,企圖逃避責任。其捏造出「吳永康並不是救火燒傷,而是去逃命」的謊言。激起了數千名知情村民極大的憤慨和不滿。他們紛紛提出要與政府官員對質,許多人甚至打算去圍攻顛倒黑白、是非不明的附城鄉政府。

鄉政府還組織人員收集虛假材料,壓制威脅知情者,傳播謠言,並恐嚇「誰說了吳永康是去撲救山火,其醫療費就由誰來承擔。」導致部分知情者不再敢為吳永康伸張正義。「政府對一個奮不顧身去撲救山火的村民持如此的態度,是令人痛心和氣憤的。所謂的『吳永康不是去撲救山火,而是在逃命。』更不合邏輯,是完全有違客觀事實的。」吳帝龍說。

吳帝龍表示,他們作為受害者最基本的訴求是要求「正名」,他說,他父親救火災受傷,政府不但不善待英雄,相反其做法一再令人心寒。他近期還寫了要求對吳永康進行「正名」和資助的報告:「對吳永康奮不顧身、見義勇為撲救森林大火的行為實事求是地評說,並追究有關人員提供虛材料的責任。對因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救火受重傷的吳永康予以人道關心和資助。」

他列舉如下事實證據來駁斥政府的謊言:

1、有附城江頭村村民吳俊良電話通知吳永康等人救火的人證。

2、有吳永康趕赴救山火地點及時間證明。

3、有投入撲救山火的江頭村村民的書面證言及簽名。

4、有吳永康撲救山火時被燒傷的相片及現場照片。

5、有江頭村村委會的倡議書。

6、有湖南正宏司法鑑定所的鑑定書作證。

7、吳永康被燒傷並非在他們幹活的小溪之處,而是在火災燃燒之地。

8、假如吳永康是去逃命,他們幹活之地水源充足,是一個避險之處,如果說他們是到山火燃燒發生之地去逃命,更不合邏輯。

9、假設是逃命,當地的附城鄉政府為何還要動員群眾捐款救治吳永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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