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無業男子陳國炎承認在保釋期間再度虐兒,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因為要等候被告感化報告及精神報告,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宣判。
繼去年強迫10歲兒子裸體「遊街示眾」,被判虐兒罪成及守行為兩年的被告陳國炎,涉嫌又在10月底,將10歲兒子赤裸由住所帶到大廈大堂示眾。被告昨日於屯門法院承認「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名。
裁判官指,被告應判以有阻嚇性刑罰,又要考慮重犯機會,裁判官相信被告是愛錫兒子,但用錯方法。裁判官認為,不能讓被告即時回家,有關方面需要向被告提供一個臨時居所,以便被告學習如何為人父、建立兒子對他的信任,以及重建兩父子的關係。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月3日再判刑,等候精神報告和感化報告,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案情指,10月28日晚上11時半,46歲被告陳國炎在家中聽到3歲大幼子哭泣,便衝入浴室內嚴厲責罵正在洗澡的10歲長子,把赤裸裸的兒帶到地下大堂示眾,被值班的保安員發現後報警,並把男童送回家,警方到場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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