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台灣環保署修訂了「公有廢棄物掩埋場管理規範」,從明年1月1日起,除了離島及偏遠地區外,凡是易燃性的廢棄物及資源物,都將不准進入公有衛生掩埋場掩埋處理,以強化公有掩埋場營運管理,延長掩埋場的使用年限。

據中廣新聞網報導,台灣環保署統計,今年1至7月以焚化處理的垃圾佔總體的垃圾清運量的80.61%,以掩埋處理者佔19.28%,有鑑於世界各國零廢棄的政策,大多以減少使用掩埋場為目標,台灣行政院也訂定了「垃圾零廢棄」的政策目標。

台灣環保署已經修訂頒佈了「公有廢棄物掩埋場管理規範」,從明年1月1日開始,除離島及偏遠地區外,公有掩埋場將不得掩埋處理易燃性廢棄物、資源回收物、廚餘、有害廢棄物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的廢棄物。如此不但可以做到掩埋場的垃圾減量,也可以降低民眾對於垃圾掩埋場的抗爭。

台灣環保署廢管處宋以仁科長表示,有些垃圾是可以進焚化廠處理的,現在卻進掩埋場,結果把掩埋場的容積都佔掉了,萬一有天然災害、重大事故需要用到掩埋場,掩埋場的容積就不夠,所以現在有些可以焚化或做其它處裡的垃圾,應先以其他方式減積減容,真的不行再進掩埋場。

台灣環保署表示,無焚化廠或焚化廠尚未完工的縣市,要及早與其他縣市規劃跨區合作,也必須提報承諾,何時可以不再將易燃性廢棄物送掩埋場掩埋處理。

◇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