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昨日,立法會一個會議上討論一牌一店售賣冰鮮肉的規例,有售賣鮮肉的團體批評政府容許部份店鋪同時出售冰鮮及新鮮豬肉,容易做成魚目混珠。消費者委員會批評,專門出售冰鮮肉的店舖,無需將肉事先包裝及列明屠宰日期,令消費者混淆。有議員亦質疑該法例存在漏洞。

會上,香港豬肉行總商會的代表指出,發現有不法商人,以冰鮮豬肉冒充新鮮豬肉出售,總商會又建議當局在檢討法例時,規定面積逾2萬呎的超級巿場才可獲發多一種肉類牌照。

消委會就建議政府檢討法例時,清楚釐定新鮮肉類的定義,因為賣剩的新鮮肉類經冷凍處理後隔夜出售,仍然符合新鮮肉類的定義。並建議只出售冰鮮肉類的店舖,亦同樣需要預先包裝好才可出售。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劉明光表示,同時出售冰鮮及新鮮肉的店舖,冰鮮肉要獨立包裝,就是要防止交叉污染.。至於專門出售冰鮮肉的店舖,已列明所售是冰鮮肉,所以有不同的包裝。他又解釋,容許一些店舖同時賣2種肉,是要令消費者有多一些選擇。

另外,食環署助理署長勞月儀表示,由6月份至今,署方針對新鮮糧食店和街市肉檔出售肉類,共進行7次大型的打擊行動及9千次巡查,共發出11宗檢控,充公一噸肉類。她強調,政府的執法行動會繼續,並會跟進業界的投訴及線報。◇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