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任子慧東京報導】據新華網10日消息,北京10日發佈管制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的管理條例,要求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信息要經過官方新華社批准與安排。分析人士指出,中共箝制媒體、打壓言論自由已經進入赤裸階段,必將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

中共發佈的《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管理辦法》,要求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應當經新華通訊社批准,並由新華通訊社指定的機構代理,不得在中國境內直接發展新聞信息用戶」。條例指發佈的信息,「不可以違反中國(共)憲法,危害國家安全和領士完整,不可以宣揚邪教迷信,不可以煽動民族仇恨,發佈假消息擾亂中國經濟,破壞社會秩序。」如果違規,除了對違規外國通訊社予以警告、暫停特定內容發佈之外,最終還可能取消它們發佈信息的資格。

條例亦規定,中國大陸用戶訂用外國通訊社新聞信息,應當與新華社指定的機構簽訂訂用協議,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訂用、編譯和刊用外國通訊社的新聞信息。特別提出,港澳台的通訊社及有通訊社性質的機構,在內地發佈新聞信息,亦參照這條法規執行。

新例壓制境外媒體自主

台灣行政院陸委會11日表示,中共此舉完全排除境外媒體從事新聞報導的自主空間,這種加強控制言論自由是意圖維護其內部的穩定,其做法已到了令自由世界無法默不作聲的程度,也必將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

2個月前,中共在反對聲浪中通過《突發事件應對法》,即被著名評論家劉曉波指為「扼死新聞喉嚨的惡法」。

台灣陸委會指出,該草案對於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資訊內容的規定,幾乎完全排除境外媒體從事新聞報導的自主空間;此次新聞資訊管理辦法的出爐,更是對全世界保障新聞自由潮流的逆向操作,也是對中國人民知情權的嚴重損害。

有媒體質疑,若2008年奧運期間發生地震或其它緊急事故,齊集在北京的外國媒體是否等待中國官方發佈消息才能報導?

凸顯中共恐懼政權不保

大紀元專欄作家王一峰表示,中共繼兩個月前的惡法出爐後,再次匆匆推出另一新聞管制惡例,表明中共對新聞自由的恐懼和壓制已經到了赤裸裸的階段。

王一峰並指出,在現今資訊發達年代,中共的管制已經不能起到甚麼實質的作用。在國內的民怨沸騰、禁不住的退黨及維權聲浪中,只能凸顯中共對其政權不保的最後的驚慌失措。另外,在臨近2008年奧運期間,中共此舉明顯違背奧運精神,只會給中國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

香港《開放》雜誌執行編輯蔡詠梅早前曾表示,由於近年大陸發生多起突發事件,出現太多危機,大陸擔心無法控制及駕馭,唯有立法加大新聞封鎖的力度。蔡詠梅說,即使大陸加強對新聞封鎖,但現時已經是互聯網的年代,很多資訊仍可透過互聯網上獲得。◇
(相關新聞見A2,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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