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受仍在獄中的上海律師鄭恩寵及其妻子蔣美麗的委託,北京律師浦志強近日發出律師函給上海的《解放日報》和《文匯報》及兩位記者,要求他們公開為03年一篇損害上海律師鄭恩寵名譽的文章發表而道歉及賠償鄭的精神損失。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律師函是在上週四開始陸續以傳真、信件等形式發給上海的解放日報報業集團、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以及撰寫該篇文章的《解放日報》記者陳斌及新華社記者楊金志。上述兩份報章在2003年10月29日刊登陳斌、楊金志所寫的題為《「桂冠」背後的真相──鄭恩寵其人其事》的文章,其文污辱性的言詞損害了鄭恩寵的名譽。
上海首富周正毅以不合法手段,獲得上海靜安區東8塊地段地皮,2,500戶拆遷戶不滿賠償而狀告周正毅,鄭恩寵為拆遷戶的代表律師,但他反被上海法院於2003年以「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判刑3年。
兼要賠償精神損失
浦志強在信函中要求他們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在《解放日報》和《文匯報》上刊登道歉聲明,並向鄭恩寵夫婦賠償精神損失。
浦志強律師10月31日表示,在今年5月10日接手此案,在試圖立案時遇到一些障礙,由於事件發生在2003年,因此他一定要趕在兩年有效期內開始該案件的工作,目前,他將暫時等待對方的正面回應。如果對方不表達誠意,他將親自到上海立案。
自由亞洲電台分別緻電給兩位記者和兩個報業集團,陳斌的電話一直沒人接聽,楊金志到北京出差,楊在新華社分社的同事說,函件已放在他的桌面,並會打電話通知他本人。而《解放日報》及《文匯報》都表示已收到函件,但不清楚他們的領導會採取什麼行動,其中《解放日報》黨政辦的繆主任表示,他只負責把函件交給陳斌本人,其他事情他也不清楚。
報導損害鄭的名譽
據瞭解,自從兩份報章刊登這篇題為《「桂冠」背後的真相──鄭恩寵其人其事》的文章後,鄭恩寵夫婦備受困擾,文章不僅稱鄭恩寵在上海天山內衣廠工作期間曾「因違反勞動紀律、長期無故曠工而被工廠除名」,還稱鄭恩寵是「律師界違法亂紀且屢教不改的敗類」、說他「自稱『精通法律』卻知法犯法」,說他「自稱為民請命卻巧立名目索取費用」、說他「自稱反不正之風卻自身道德敗壞」,等等。
上述侮辱性言詞貶損了鄭恩寵的人格,損害了鄭恩寵的名譽。鄭恩寵的妻子蔣美麗10月31日表示,他們夫婦為此一直尋求法律協助,但因為在上海沒有律師敢打這官司,直到今年5月才找到浦志強。
浦志強律師表示,作為記者一定要嚴守職業操守,他說:「我不相信對鄭恩寵的這樣一篇文章是僅僅出自這兩個記者的內心感受,我相信以兩個記者的生活經歷和採訪經歷,他們應該沒有多大機會去接觸到鄭恩寵,他們應該要有底線,不能胡亂說。這些事情如果說真是執行某些部門的指意,寫了這樣一篇稿子的話,那這恰恰也說明表示新聞自由在受到妨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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