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上海法輪功學員吳愛中、張惠夫妻因為印製1,500份講述法輪功真像傳單,7月27日被上海青浦法院開庭審判,認為「情節重大」要重判10年。9月29日二次開庭,被當局指定辯護的律師在各方壓力下只能做有罪辯護,因此吳愛中夫妻恐將因1,500份傳單而入獄十年。
任職於上海韓資企業范吳貿易公司的吳愛中(35歲),是公司的銷售經理,與妻子張惠(30歲)住在位於青浦區徐涇的國際豪都花園,二人育有一個6歲的兒子。
今年元月8日,吳愛中突然被青浦區徐涇的警察帶走,妻子及6歲的兒子也在當天被抓,原因是夫妻兩人印製了講述法輪功真像的傳單。兩人被非法超期關在青浦看守所半年多, 7月27日,上海青浦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吳、張二人對法院公訴人的提問做無罪表述,認為印製法輪功傳單是自願行為,只是希望讓人知道法輪功真象。但被當局指定作辯護的律師在壓力下對家人表示只能做有罪辯護。
吳愛中出事後,他的南韓老闆也曾出面與青浦公安交涉但無結果。
希望之聲電台記者為多次打電話採訪負責本案的法官費雄雄,但對方拒絕接聽電話,其他人員則迴避談論此案。
郭國汀:印製法輪功傳單根本不構成犯罪
著名中國人權律師郭國汀原先準備為吳、張案做無罪辯護,但2月下旬上海司法局悍然剝奪其律師資格,5月下旬郭律師被迫離開中國。
郭律師表示,有罪辯護的前提是你認可他的行為是有罪行為,但「散發法輪功傳單」這個行為不是犯罪行為,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
郭律師認為吳愛中印製法輪功傳單的行為根本不構成犯罪,包括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和公安的聯合規定都是中共為鎮壓法輪功而臨時制定的一些東西,根本上是違憲的。
郭律師在得知7月27日青浦法院開庭結果後表示,在中共一黨專制下的法院,對法輪功案件根本不敢有自已的獨立判斷,「最高法院不過是中共的幫兇和看家狗。」
不過,郭律師日前在接受本報記者辛菲採訪時承認,目前在大陸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面臨很大的風險。郭律師本人即因替多位法輪功學員及民運人士辯護而遭到當局的迫害,今年2月下旬被上海司法局剝奪律師資格後軟禁數月,5月下旬因而被迫離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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