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懲治腐敗,中國目前存在對受賄者處罰重而對行賄者處罰輕,被判刑的行賄者和受賄者比例嚴重失調。中國法律界人士認為,行賄者和受賄者是天然的犯罪共同體,行賄引發受賄,受賄又導致瀆職犯罪,想要把權利腐敗扼殺繈褓之中,就不能區別對待受賄者和行賄者。

據《亞洲時報》報導,行賄者可以逍遙法外,多跟他們有後台有關。中國傳媒報導,前瀋陽市長馬向東在澳門豪賭,其不少賭資就是「香港富商給的零花錢」,但這些所謂的「零花錢」,竟也是數以百萬計。報導中的「香港富商」雖也被懷疑涉及行賄問題,但卻可以安忱無憂。

福建省轟動全國的「三光書記」林龍飛因受賄被判處死刑,而對向其行賄的71人中,只有13人被判刑。行賄者較少受到法律制裁,甚至成為一些貪官自辯的理由。8月26日《中國青年報》報導,張玉舜在任蘭州市副市長、市長、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期間,涉嫌受賄達80萬元。在法庭上張玉舜反問:「領導幹部全部按受賄罪判刑了,可沒有一個行賄的老闆被判刑,難道只有受賄,沒有行賄?行賄人的行為難道就不是犯罪嗎?他們的行為就不用追究了嗎?」

值得注意的是,公款行賄已經成為現今行賄犯罪的新發展趨勢。從一些媒體曝光的大案要案中可以看到,行賄者常常用的就是公款,行賄行為往往就是貪污行為。

河南省檢察院一份統計資料顯示,2001到2002年審理的賄賂案中,公款行賄高達六成以上;山東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1996到2003年審理的賄賂案中,公款行賄比例更高達82.7%。

行賄者往往又是受賄者,那些靠行賄獲得權力的行賄者必然通過大肆受賄聚斂財富,以收回當年行賄付出的成本。因此,要遏止權力腐敗就必須行賄、受賄一併處罰,不搞雙重標準。◇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