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導致過百人身亡,輿論指向是出於「人禍」,質疑承辦商使用沒有阻燃功能的棚網及用發泡膠板封起單位窗戶。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則將矛頭指向政府部門的系統性失職、有法不依,稱自己一年多前已經試過與宏福苑的居民拿棚網和封閉窗戶的發泡膠去燒,「告訴了政府是不安全的」,但多個政府部門都不管。另外,他亦懷疑工程涉及圍標。

潘焯鴻在網上節目「珍Talk」說,一年多前找了勞工處、消防處,但對方不管,不滿政府有法不依。他稱,位於火炭的穗禾苑同宏福苑一樣,點名勞工處處長陳穎韶及消防處處長楊恩健的態度是完全不理、覺得沒有問題,他們「是一定要下台的」。

潘憶述自己在7個月間,發出十多二十封電郵,並附上法律、技術的討論,「我們自己剪出來測試也有問題,你(官員)就說沒有問題」,勞工處更誤導居民,稱沒有問題。他批評:「就算撤職也便宜了他們,死了這麼多人,他們怎麼過意得去呢?」

潘早在11月26日的宏福苑大火發生後不久,已經在網上批評楊恩健過去多次沒有回覆其指出棚網非阻燃的電郵。本報26日晚電郵消防處,查詢楊恩健被指一直拒絕處理問題一事,到30日仍然未收到回覆。

翻查有宏福苑居民分享早在去年9月,兩度致函勞工處投訴,懷疑棚架的棚網不合規格。當時獲回覆稱,該處人員視察所得,認為棚網發生火災的風險相對為低。

該函件在11月26日的大火後,再被重提。但勞工處之後表示,是當時的電郵在有關棚網阻燃性的表述欠清晰,可能引致誤會。處方解釋,當時回覆所指「棚網發生火災的風險相對為低」,是基於該工程並不涉及在建築物外部施行如燒焊等熱工序。該說法並不等同忽視火災風險,處方當時亦已提醒承建商落實地盤防火措施云云。

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右)將矛頭指向政府部門的系統性失職、有法不依。(「珍Talk」YouTube)
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右)將矛頭指向政府部門的系統性失職、有法不依。(「珍Talk」YouTube)

多個部門不管 怒轟政府管治態度

潘焯鴻又指,今年10月中環華懋大廈的大火同樣是棚網造成,亦是「上天給我們的一個警告」,但是「一個月之前這個警惕,我們香港政府的官員,我們的房屋署,我們的勞工處,我們的房屋局獨立審查組,我們的建築署,或者我們的屋宇署仍然不管」,結果就導致今次火災這個惡果。

他直言「上天對香港已經算厚道,這件事醖釀了十幾個月,結果都發生了」,並批評官員不理會他與居民之前提出的棚網問題。宏福苑的居民願意配合政府大維修,「拿棺材本出來」,但是現在是「拿棺材本出來燒了自己的屋」,怒轟李家超政府的管治態度,「以為自己解決問題,實際上是不斷製造新的問題」,「香港這些屋苑存在幾十年,沒有這樣的情況出現過」。

法團主席責無旁貸 官員玩忽職守亦應助查

截至12月6日,警方共拘捕18人,其中以以涉嫌誤殺,拘捕3名負責宏福苑大維修的建築工程公司男負責人,包括承建商工程公司「宏業建築工程」兩名董事及一名公司顧問

截至12月1日,廉政公署亦就大維修工程貪污調查共拘捕12人,包括工程顧問、棚架工程分判商及中間人,當中3人為曾被警方拘捕的工程承辦商。

潘焯鴻表示,法團主席亦責無旁貸,警方應該調查主席與管委會成員的所有通訊,審視他們的責任。他並指,勞工處處長、消防處處長玩忽職守,「如果說誤殺,他們一樣有嫌疑」。

潘焯鴻指,有影片拍攝到宏福苑的大廈最先起火時,「地腳那裏是一個很小的火」,但是在幾分鐘之內已經燒上頂、火光熊熊,整條街都是火,「(棚網)材料很明顯就不是阻燃材料」,斷言「承建商肯定有很大的責任」。

他亦指出,宏福苑是居屋,由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負責,認為政府部門都不是沒有責任。潘估計,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可能騙了所有人,「明明棚網是不合格的,他給了假的報告」。

八廈同時間維修 或涉「儘快花光那些錢」

有人質疑宏福苑八座大廈為何一次過搭棚圍網進行工程,導致「火燒連環船」。潘焯鴻表示,以宏福苑為例,8座樓的工程應該分成4期,工程「沒有這樣的迫切性」。每次分成兩三座進行工程,可以翻用棚架,承建商相對的成本沒有這麼高,「也不需要到處偷工減料」。

他認為,八座一起做工程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整個財務計劃是要「儘快花光那些錢」,「如果這裏真的有圍標的,如果真的有單位(公司)是收錢的,它當然希望儘快用這些錢儘快落袋」,並指這情況在整個香港的維修界「極度嚴重」。

潘焯鴻稱,之前曾經試圖進入宏福苑,但是屋苑法團主席「很厲害」,「有黑社會在屋苑門口守我」,沒有辦法進入。

至於棚網的價格成本,潘焯鴻指,從香港代理商買,價錢可以差6至10倍;但如果向中國大陸的生產工廠直接買,價錢差大約30%。他稱,中國大陸絕大部份的生產都是阻燃網,「生產成本不是高很多」,「反而在香港,就是他們為了省錢,還要做一些不合格的材料出來,這個才是該打的地方」。

維修承辦商曾要求 居民一年付清工程費

1983年落成的宏福苑是在2016年收到「驗樓令」。法團2023年招標,期間爆發爭議,部份業主不滿法團在2024年1月通過3.3億元的維修方案,要求召開特別業主大會重選方案,甚至重選法團。民建聯的區議員黃碧嬌曾為時任法團擔任顧問,她被指收授權票否決罷免議案,並有份推動宏福苑天價維修,又指責居民受煽動。後來居民終於成功推翻法團,但現任法團已無力改變更換天價維修的工程公司。

宏業建築公司去年一度要求每戶,要在一年內付清16至18萬元工程費,惹來不滿後終可分期支付,至今法團籌集得2.8億元。

九十年代政府已提用阻燃料

潘指出,政府在90年代,已經發出文件,訂明已經入伙的樓宇,棚架上的附加材料都要是阻燃;但如果樓宇是建築工程中,沒有相關要求,因為建築工程中的人很容易逃走。

翻查潘提到的「APP-70」文件,在1995年5月由時任建築事務監督余黎青萍發出,屬於「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作業備考」,題為「以膠布遮蓋樓外棚架」。當中指出,承建商往往以聚氯乙烯膠布將整個棚架遮蓋,消防處處長曾表示關注,擔心一旦發生火警,會令火勢更易蔓延。

文件明確提到,以膠布遮蓋圍繞建築物外牆搭建的棚架時,宜採取的預防措施,包括應採用耐燃遮布,及在可行情況下,儘量避免以膠布遮蓋正進行裝修的使用中建築物,以免阻礙空氣流通及光線照射。

屋宇署上月再提用阻燃料

事實上,在今年10月18日中環華懋大廈三級火後,屋宇署署長已經就在外牆裝設阻燃保護網,致函所有認可人士,包括註冊的結構工程師、岩土工程師、檢驗人員、一般建築承建商、專門承建商、小型工程承建商,明確提到為確保樓宇及建築工程的安全,呼籲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及註冊承建商立即採取行動,檢視及確保所負責的建築工程,包括任何興建、拆卸、修葺或小型工程,其建築物外牆安裝的保護網、保護幕、防水油布和塑膠帆布,具有符合認可標準的適當阻燃性能,以防止一旦火警發生時火勢蔓延。

當時信件並列出8份文件,包括上述的「APP-70」文件。信中表明,若發現正進行的建築工程涉及使用阻燃性能不足的保護網、保護幕、防水油布和塑膠帆布,署方會根據《建築物條例》對相關人士及承建商採取相應行動,包括考慮提出檢控及採取紀律處分。

宏福苑大火發生後,屋宇署再於11月27日向所有註冊承建商發出通告函件,要求在 2025 年12 月 4 日 或 之 前 向屋宇署提交報告,以證明其地盤建築物外牆所安裝的保護網 、保護幕 、防水油布及塑膠帆布符合認可標準並保持良好狀態。

港九搭棚同敬工會理事長何炳德在大火後指出,具阻燃能力的棚網,以18米乘2米計,每塊成本約75至90元;至於同樣面積不具阻燃能力的款式,每塊成本低一半,為40至50多元,不排除有人施工時為了降低成本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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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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