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候審,至今已還押近1,000日。她於今年7月至8月期間兩度向福利官申請穿短褲被拒絕,質疑懲教署要求女性囚犯夏天仍要穿長褲,男性囚犯則可穿短褲,涉性別歧視、危害健康,上周五(6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
原告為鄒幸彤,從2021年9月起還押大欖女懲教所;答辯人為懲教署長。入稟狀指,署方規定女性還押者在夏季日間活動,仍須穿冬季長褲。今年7月26日,鄒幸彤詢問兩名福利官,可否穿著短褲或其它較薄的下衣,兩人均表示不可以。而在同年8月1日,鄒幸彤再向另一名福利官提出穿短褲,福利官表示會向上級回報,由上級考慮其申請。
福利官及後再向她解釋,女性囚犯年紀不同,部份患有皮膚敏感,所以全部須穿長褲。鄒提出反建議,有特別需要者可以自行申請穿長褲,至今未獲署方回應。
入稟狀稱,《基本法》規定香港居民在法律前,一律平等,《人權法》禁止性別歧視。鄒幸彤一方認為,還押者在監獄生活條件相似,但男性可以在夏季穿短褲、冬季穿長褲,女性卻被剝奪在夏季穿短褲的機會,構成性別歧視。
入稟狀續指,懲教署的政策違反《基本法》、《人權法》、《性別歧視條例》及《監獄規則》,並引用天文台數據,指香港2021年至2023年間,酷熱天數超過50天,2023更是有紀錄以來最熱年份之一。懲教署幾乎所有監房不設冷氣,部份監房甚至不會開風扇,沒有充份考慮女性囚犯在夏季極度炎熱下的需求,要求法庭宣告政策違法及違憲,下令撤銷或修改相關內容。
案件編號:HCAL1528/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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