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已停播的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於2020年2月一集節目中,由演員王喜以嬉笑怒罵方式諷刺警隊在疫情中的狀況,事後通訊局接獲逾3,000個投訴,並經調查後裁定節目內容辱警,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發出警告。港台工會及記協不服作出司法覆核,上訴庭最終裁定部份上訴得直,通訊局一方的上訴被駁回。記協主席鄭嘉如今(5日)在商台節目受訪時表示滿意裁決內容,認為還製作組及主持人一個清白。
她又表示,回顧過去,香港電台受不同政治人物及政府官員狙擊,時任商務及經濟局局長邱騰華亦高調發聲,指港台不是不能諷刺,只是不能違規,又成立小組檢討港台管治,事態發展亦相當急促,節目在一個月內停播。其稱不單止是《頭條新聞》,諷刺時事的節目及漫畫,在香港已不存在。
鄭嘉如稱,如何區分事實節目及個人意見節目的裁決頗為重要,日後即使再出現諷刺時事節目,法官都會歸類為個人意見節目,「(裁決)重要的,因為諷刺的、搞笑的,怎樣完全基於事實呢?」另外,通訊局日後處理相關投訴,亦要區分何者為事實陳述,何者屬個人陳述,再判定內容是否正確,再定下處理投訴的程序,認為會有助傳媒應對相關情況。
記協及港台工會:不會終極上訴
記協及港台工會亦發聲明回應裁決,指留意到通訊局就《頭條新聞》相關集數的裁決已被法院全部推翻,法院亦下令通訊局撤銷有關警告,還港台製作團隊遲來的公道。遺憾的是,《頭條新聞》在4年多前警告發出後一個月停播,香港從此沒有了《頭條新聞》。
雖然上訴庭裁定記協與港台工會部份上訴得直,但是判決同時指出兩間組織無從就言論自由受到損害作出違憲挑戰,認為港台是主要受害方,但作為公營機構,無權作出相關挑戰。
記協與港台工會尊重法庭裁決,不會將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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