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保護兒童院舍「童樂居」涉嫌虐兒案,至今累計共34名女職員被落案起訴,並分拆多宗案件審理。其中12名前員工因虐待數十名幼童被起訴,裁定140多項虐兒罪成。辯方今日(7日)在區域法院求情稱被告受童樂居整體文化影響,法官王詩麗質疑為何被告在明知風氣不良的情況下不採取行動或辭職,反而參與其中。案件押後至9月20日下午判刑,其中4人繼續獲准保釋。

在12名被告中,趙詠茜(46歲)涉及49項虐兒罪,涉及22名幼童。趙詠茜、卓凱欣(23歲)、莊嘉宜(25歲)、李𣇈儀(25歲)、楊淑儀(33歲)、伍家穎(45歲)和周靈芝(28歲),早前已承認135項虐待或忽略兒童的罪行。

其餘被告包括黃潔瑩(26歲)、鄧月媛(53歲)、梁曉彤(29歲)、梁善儀(53歲)及陳信興(59歲),經審訊後被裁定8虐兒罪成。其中黃潔瑩還涉及一獨立案件,她在該案中承認5項虐兒罪,並經審訊後被裁定4項虐兒及2項普通襲擊罪成。

趙詠茜被控49項虐兒罪,涉及至少22名幼童,行為包括用鞋打臉、踢頭、用教學棒打頭和腳等。辯方求情稱,趙擁有20年幼兒工作經驗,曾獲上司和家長嘉許,但因童樂居文化影響而犯案,事後她患上抑鬱症及有自殺傾向。

法官王詩麗表示,不接納受童樂居文化影響作為求情理由,並指出被告明知風氣不良卻仍參與其中。她質疑多名被告均指童樂居風氣有問題,為何不採取行動或辭職,而選擇繼續在童樂居工作。她還指出,若非此次虐兒事件被揭發,相信童樂居內的幼童仍會每日遭受虐待,並批評趙詠茜「日日返工,日日打人」。

梁善儀及陳信興各涉及一項虐兒罪,其中梁善儀曾用衣架指着幼童,陳信興沒有主動襲擊幼童,但在其他人虐待幼童時發笑且未有阻止。考慮到兩人的角色,王官決定為他們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DCCC846-853/2022、DCCC146-150、152、153、156/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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