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家長指其23個月大的女兒於周三(19日)燙傷手部至通紅兼脫皮、二級燒傷。負責照顧女童的30歲印傭涉嫌虐兒被捕後,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件今(21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20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以及索取事主的醫療報告。
印尼籍女被告KHUMAEROH(30歲,家傭)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被告由印尼語傳譯員協助應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20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以及索取事主的醫療報告。辯方無保釋申請,被告還押候訊。
控罪指,被告被控於2026年8月19日,在元朗蝦尾新村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1歲的兒童或少年人,即女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該女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女童X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女童母親胡女士昨日告訴記者,當日下午約2時半出門,3時18分收到印傭WhatsApp訊息稱,女童趁她如廁時在廚房攀爬打翻麵煲燙,熱水燙傷身體。胡女士立即通知相熟鄰居協助將女兒及印傭接載往屯門醫院,自己亦趕往醫院會合。
胡女士趕到醫院時,發現女兒雙手嚴重紅腫、傷口平整,認為並非意外。印傭事後表現極度淡定,完全沒有關心女童傷勢,令她起疑。她向印傭查問肇因,但對方默不作聲。警方到場後,印傭向警方稱當時帶女童入廁所,女童趁她如廁時自行爬上洗手盆開熱水後燙傷。但胡女士表示,女兒身高僅78cm,根本不夠高爬上洗手盆,或開浴室水龍頭。
後來傭再向警方提出另一說法,稱如廁時恐怕女童與胞兄打架,故打算在洗手盆放一盆水給女童玩,但女童未試水溫已將手放進水。胡小姐反駁,若熱水燙手女兒定馬上縮手,傷勢並非一秒造成。應該傷口「齊齊整整」,是被人強行按入滾水之中,
胡女士隨後翻查家中CCTV片段,發現印傭是將女童帶入廁所長達6分鐘。女童被抱出時已經雙手發紅,並且大聲哭喊。外傭離開廁所後只是開雪櫃取冰,企圖「自行處理」,足足拖延近20分鐘才通知她。
胡女士說,女兒傷勢嚴重,雙手二級燒傷,手不停流血水及流膿,昨早更發高燒。女兒每日要洗傷口,並待多名醫生會診商討才決定是否需植皮,目前仍留醫觀察。胡女士又稱,女兒的額頭有兩處瘀傷,下體有明顯指甲痕,要做腦部掃描,確認頭部瘀傷有否嚴重影響。她並回想,一個月前亦發現兒子額頭同樣位置有瘀傷,當時印傭解釋不小心碰撞造成,現在懷疑一對子女已持續受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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