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發言人今日(6日)表示,一名業主由於一直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逾9萬元。

該個案涉及觀塘鴻圖道一幢工業大廈一個面積約750平方米的天台僭建物,該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由於該名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於去年作出檢控。該業主被法庭定罪及判罰款82,625元。其後,該名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再次提出檢控,該名業主於上月2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次被定罪及判罰款93,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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