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今日(29日)公布多項主動調查行動報告,其中一項是政府對斜坡維修責任的鑑辨及對私人斜坡的風險管理。公署指出,地政總署和屋宇署均有不足之處,其處理效率極需改善。另外就私人人造斜坡維修不足,公署認為土拓署可加強對業主的教育及支援。而且就私人斜坡風險管理的跨部門執管協作仍有很大改善的空間。公署提出共37項建議。
公署調查發現,在2019年至2024年間,地政總署完成的斜坡維修責任鑑辨個案中,約七成需時超過1年,更有約一半需時超過2年。截至去年4月底,更有約1,830宗積壓個案的維修責任仍有待鑑辨。
公署在報告中質疑,單是判斷斜坡應由誰負責維修便花了數以年計的時間,實屬不合比例。過長的鑑辨時間,會延遲相關責任方負起維修責任的時間,不利保障斜坡安全的工作。
在公署介入後,地政總署就需要優先處理的斜坡個案,要求顧問公司在2個月內提交鑑辨報告,以讓地政總署能於限期內向屋宇署提供意見。地政總署已為不同複雜程度的鑑辨斜坡維修責任個案訂立處理時間指標,並實施內部監察機制。地政總署已經在去年底前完成處理所有積壓個案。
另外,地政總署鑑辨小組在完成鑑辨斜坡維修責任並將結果上載至「斜坡維修責任信息系統網站」前,一向不會事先通知被鑑辨為有維修責任的一方。公署認為若私人業主在屋宇署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後才知悉其維修責任,不但早已錯過恆常檢查及維修,更甚的是屆時相關斜坡的結構已變得不穩定甚至危險。
公署建議地政總署地政總署需要主動向鑑辨個案的維修責任人提供其鑑辨結果,以確保維修責任人及早知悉並履行其維修責任。
公署另發現,在2016年至2025年期間發出的危險斜坡修葺令中,截至2025年12月,有接近四成的第一階段修葺令的遵辦時間超過5年,逾三成半的第二階段修葺令的遵辦時間超過3年。公署分析認為,修葺令遵辦時間甚長涉及多個不同問題,包括業主延誤委任註冊專業人士,有業主在修葺令發出後22個月才委任註冊專業人士,然而屋宇署最終沒有提出檢控。
亦有個案的修葺令歷時約10年才確認獲得遵辦,公署分析認為個案除有客觀困難,亦有多處問題。業主委任的專業人士曾要求屋宇署協助,但屋宇署於較後階段才提供協助。公署建議屋宇署應歸類複雜個案,並就這些個案加強跟進機制,及早主動介入。另有部份個案則涉及重複提交及審批斜坡補救或預防工程建議書。
公署報告亦提及房屋署的代辦工程,在2015年至2025年期間房屋署完成256宗代辦工程,每年代辦工程平均處理時間由57個月至132個月不等,遠超房屋署目標時間的44個月。屋宇署主動提出及落實一系列精簡程序的措施,以及清理積壓個案。公署建議屋宇署進一步檢視進行代辦工程的流程,再精簡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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