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9月推出簡化「處理表現欠佳公務員」機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27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質詢時交代,新機制實施至今共向6名公務員發出通知書,其中1人因表現有改善而暫緩,1人自行辭職,3人仍在觀察內,1人因表現仍欠佳而被發「擬令退休通知書」。

楊何蓓茵指,公務員事務局在2023年9月頒布和實施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着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第12條行動」)的簡化機制。至今有6人被當局發出「第12條行動」通知書,其中1人因觀察期內工作表現有改善而獲暫緩「第12條行動」;1人自行辭職;1人在指定觀察期內工作表現仍欠佳而將獲發「擬令退休通知書」;其餘3人仍在觀察期中。局方表示,目前未有個案達到終止聘用的階段。

另外,在2020年至2023年8月期間,有11人在舊機制下,因工作表現持續欠佳而被當局發出「第12條行動」通知書,其中3人無繼續有關程序;4人因不同理由離開政府,包括自行辭職或因紀律行動被處以免職;餘下4人仍在不同處理階段。上述期間,有2人因更早前被發出的「第12條行動」通知書被着令退休。

楊何蓓茵另提及,在去年9月至今,有1名公務員在舊機制下被着令退休。該個案的處理時間為2年7個月。

另外,在2020/21至2022/23財政年度,有32名公務員因工作表現欠佳而不獲增薪。其中房屋署最多,在2022/23年度有4人不獲增薪;其次是建築署,在2020/21和2021/22年度分別有1人和2人不獲增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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