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一共7人,「由原告變被告」,被控在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恐襲事件中參與暴動,案件今(13日)於區域法院,展開第28天審訊。林卓廷繼續接受控方盤問,林不同意控方認為,他的出現引致白衣人到場,又認為控方指控他趁警力薄弱「搞事」是違反事實邏輯及常理。

控方高級檢控官程慧明繼續盤問林卓廷,引述一名控方證人、駐元朗警民關係組的鄧姓警長早前供稱,林當晚告知他正在前往元朗「支援年輕人」。林表示當時並非使用上述字眼,而是提及元朗的市民「有老有嫩」,他並解釋年青人遊行完回家,「我點解要支援佢哋」。

控方引述林當晚的Facebook帖文,稱已聯絡元朗警方,並正與同事正前往元朗,「要求警方立即打擊在元朗站和朗屏站一帶黑份子,確保公眾,尤其年輕人安全」。控方堅稱林是前往支援年輕人,林強調是他要求驅散白衣人,如果自己又同年輕人集結,是矛盾及荒謬。

控方早前指控林趁警力不足到元朗,林今表示自己當晚有致電警方,希望他們驅散白衣人,當晚自己無遮蓋面容,並有叫市民放下木棍,並認為控方指控林趁警力薄弱「搞事」是違反事實邏輯及常理。

控方問林,為何入元朗前,不向警長了解元朗警力部署,林回應想警方驅散黑社會,並向鄧姓警長稱「你搞得掂我理得你10個、20個警察定100個(警察)」。但是控方之後卻指,林有向鄧查詢元朗區的警力部署,林不同意。

不過控方繼而聲稱,林是想確認警力不足,方便聚眾生事,並在元朗雞地混亂時入元朗,是想警方疲於奔命,令事件「火上加油」。林反駁,當晚並無打算出元朗站外,亦無料到白衣人衝入元朗站打人,並說當晚到元朗後,「一個警察都無見過」,質疑為何警方「奔咗命」,仍然會發生襲擊事件。

控方問林,當晚在警察未到的情況下,林手無寸鐵,「憑咩保護市民?」林回應曾向市民表示已經聯絡警方,之後大家在安全情況下便能回家。控方質疑林「講咋喎(講而已)」,並質疑林未能安排市民離開,他進入元朗的目的。林回應當時無法確保市民一旦離開後的安全,當時眼前發生的事已經令他疲於奔命,未有能力制定撤退方案。

法官陳廣池加入提問,問林有無留意即使警察到場,有時都被人打,未必安全。林回應白衣人集結到襲擊之間,有數個小時,認為警方絕對有足夠時間調撥人手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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