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南亞裔男子於2018年於紅磡,趁珠寶公司職員運送巨款時搶劫,奪去總值約651萬元的現金及支票,同時用利刀斬傷職員腳部。其中兩名分別被指為主腦及刀手的被告,原定今(29日)於高等法院判刑,但被指主腦的南亞漢在醫院自殺身亡,而另一同黨被重囚13年。

首被告Mehmood Arshad(41歲)和次被告Gurung Royal(24歲)同被控搶劫罪,次被告另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暫委法官游德康判刑指,事件涉及5名劫匪行事,當中兩人手持10吋長的刀,只是有途人目擊,才沒有發生重大悲劇。

當中次被告是施襲者之一,他從後斬傷涉事職員的腳部,施襲手法冷血,慶幸傷者沒有承受永久性傷害。但辯方為次被告求情指,他並非搶劫事件的主腦,冀和其他同案者一樣,採納13年為量刑起點。

游官採納13年為搶劫罪的量刑起點,另以8年為傷人罪的起點,兩罪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13年。另外,據庭上披露,首被告Arshad剛於上午在醫院離世,法庭決定將其案件押後至3月27日再訊,以待發出死亡證。

懲教署今日下午發稿,指今晨5時06分,懲教人員發現一名41歲還押在囚人士,在囚室內用床單繫於窗口鐵柵上吊自殺。人員立即召喚支援到場,為他急救及召喚救護車。該名還押在囚人士其後於早上6時06分被證實死亡。懲教署已將事件通知警方,死因裁判法庭亦將舉行死因研訊。懲教指,死者於2021年3月因搶劫罪而被還押。

控罪指,兩名被告於2018年9月21日,在紅磡鶴園東街與紅磡道交界,連同尼泊爾裔男子Limbu Binod、印度裔男子Sahil Kumar及其他不知名人士搶劫2名男子,劫去74萬美元、約36萬港元現金,及總值合共54,613美元的5張支票。Royal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傷害該其中1名職員。

案件編號:HCCC 131/2021,HCCC 149/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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