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今日(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第11日聆訊。「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供稱,黎智英指示他透過《蘋果日報》呼籲市民上街,向政府施壓,以及尋求西方民主國家關注。

控方今日傳召首名證人、同案已認罪被告張劍虹作供,控方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及楊清奇均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張另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張於2022年5月17日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而「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則存檔法庭。

黎智英女兒今日到庭旁聽。(霄龍/大紀元)
黎智英女兒今日到庭旁聽。(霄龍/大紀元)

在控方盤問之下,張劍虹確認自己在1991年加入《壹週刊》並擔任財經組編輯;94年任總編輯;1995年,黎智英創立《蘋果日報》,張劍虹曾於2005年離開壹傳媒,至2010年在黎智英邀請下重新加入,並於2016年出任《蘋果日報》社長,負責監督報章運作,確保符合黎智英的編採方針;2018年,他獲黎智英委任為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形容,黎智英是壹傳媒集團的最高領導和最終決策人,張作為行政總裁,負責執行黎智英和董事局的指示。

控方問及黎智英於2019年至2021年的編採方向,張供稱黎一直以來形象鮮明,追求民主自由、反極權,特別是由2019年反修例事件開始,黎認為香港民主自由被打壓,「(修例)將唔聽話嘅香港人,同中共眼中釘送返大陸」、「通過咗(修例)傳媒都冇得做」。故黎指示張和其他管理層透過《蘋果》呼籲市民上街抗爭,給予政府壓力;並在國際層面要尋求西方民主國家關注,希望對方提供援助,甚至制裁中國和香港的官員。

張劍虹憶述,由創刊至2014年,蘋果的形象偏向娛樂及「狗仔隊」。在2014年「佔中運動」前後,黎智英開始積極參與編採政策,亦很投入「佔中運動」。黎透過《蘋果日報》呼籲公眾要爭取民主、上街抗爭,包括推動「622公投」、「爭取真普選」、「反『白皮書』」,黎亦有參與獻唱《孤聲淚》改編曲。張形容「佔中」是「分水嶺」,《蘋果日報》似乎成為「對抗中央」的報紙,管理層繼續按照黎的方向經營報紙。

控方問及除新聞報道之外,黎智英有否就評論和社論版給予編採指示,張回答稱「有」,並指編採指示與評論方針一致,社論會按照黎的方向撰寫,評論版則由另一被告楊清奇按照編採方向審批稿件。

張劍虹又指「蘋論」欄目共有4名寫手,包括馮偉光、楊清奇、「方圓」和「古立」。控方展示一篇由「方圓」撰寫的文章,題目為《有黨性冇人性:香港淪陷由此開始》。張形容「方圓」的文章主要批評政府、反中共,黎智英認為他熟悉中共,那方面寫得好。

最後,控方提及黎智英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並展示文章《時間就是武器》,張劍虹確認文章屬於副刊專欄版,由黎撰寫,內容主要是反共和批評香港政府,並說「黎生呢篇文冇人敢修改」。

張劍虹明天將繼續作供,預料控方需要一星期盤問。

案件編號:HCCC5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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