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電子執行交通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今日(8日)刊憲,容許警務處就交通罪行或違例事項,以電子方式發出罰款通知書,政府期望明年起逐步以電子方式執行交通法例。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何志強今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擔心電子告票會引起混亂,有市民亦表示反對,指目前有太多詐騙短訊,容易錯過電子告票,認為應該維持現行的紙本告票。

政府計劃以電子方式發出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通知書,讓警方以短訊、電郵等電子方式向市民傳送定額罰款通知書,並容許運輸署向車主和司機收集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作交通執法用途。修例最快下周三(13日)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辯論,局方稱會保留紙本告票以供不時之需。修例一旦通過,運輸署將會要求登記車主、各類牌照和許可證持有人及駕駛執照持有人,提供電子聯絡方式作交通執法。

何志強在港台《千禧年代》表示,部份車主或管理人擁有多部車輛,若收到告票後可能需要花更多的時間才可以找出涉事的司機。以公司車輛現時的一般做法而言,司機收到實體告票後,可即時繳交或交予公司處理;若日後改為電子告票,車主則有機會錯過訊息,因而被增加罰款。他建議若政府日後推行電子告票時,可以讓車主或司機檢視被「抄牌」時所拍攝的照片,以便查證和記錄。

聽眾尹先生在節目中表示,並不贊成推行「電子牛肉乾」,認為現時的紙本告票最為清晰,擔心告票電子化之後容易錯過政府的通知電郵,而現時電話詐騙短訊亦非常之多,市民一般都未必理會,認為當局應繼續發出紙本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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