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公民李本才因果園被侵佔,房屋被強拆而上訪。8月4日他因為一句話「地方不解決就找中央」而被拘捕,9月29日被法院快速判決,他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
近日,江蘇訪民吳繼新向大紀元記者披露,「安徽宿州李本才案,9月29日宿州市埇橋區法院開庭審理,當庭宣判(李本才)2年10個月(徒刑),判決書沒下來。」
9月30日,吳繼新在「喜迎二十大」牌子前拉條幅聲援:「黨政拿人民當敵人」,「舊社會巡府問案能申冤,新中國黨政問案有冤黨政不叫申」,「要求釋放安徽、遼寧訪民石新紅、李本才、楊玉興無罪!」
吳繼新表示,8月4日,李本才到宿州市信訪局上訪,要求解決其反映的事情,宿州市信訪局給埇橋區開「轉辦單」,李本才到埇橋區信訪局,給接待官員表明,如果區政府還不給解決問題,就只能到北京去找解決了。
吳繼新認為,李本才案這麼快就判決,跟中共二十大有關,也是當局維穩的一種手段。
警方準備兩份不同日期拘留通知書捉人
8月20日,埇橋區公安局三八派出所警察到李本才家,拿著兩個不同日期的拘留證。李本才未婚妻告訴大紀元記者,「我們要求看看內容,警察不給我們看,也不讓照相,只是對李本才說:『你被刑事拘留了,要送到宿州市第二看守所裏關押。』李本才不接受。警察又對李本才說:『星期一我們再來。』」
她說,「8月31日,三八派出所警察又拿著兩個拘留證,有一個沒有日期,我搶了一個拘留證是8月4日的,三八派出所的警察就以此拘留證把李本才從家裏帶走。」
9月13日,李本才被宿州市埇橋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批捕,5天後移送起訴。9月29日,案件一審迅速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法院開庭審理,後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目前羈押於宿州市泗縣看守所。
李本才,1953年出生,安徽省宿州市人,宿州市埇橋區三八街道宿渦路拂曉一號安置區14棟203室公民,是強拆受害者。
李本才因其果園被當地政府侵佔、房屋遭強拆,多次投訴而無果,被迫走上維權上訪路。期間,因長期在京信訪維權,他曾多次被拘留,而其合法權益一直得不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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