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重慶多位訪民前往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旁聽訪民牟文剛「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庭審,庭審結束離場後,渝中區南紀門派出所和大坪派出所民警到場,將多名在場訪民強行帶走。

據現場訪民提供消息,庭審結束後越戰老兵江世友的妻子鄒開惠遭到渝中區南紀門派出所民警強制傳喚。在場群眾上前要求執法人員出示辦案手續。隨後同屬渝中區管轄的大坪派出所民警也到了現場,對多名訪民實施暴力強制帶走。

已知被帶走的有:兩江新區61歲的雷鳳平,他是視力殘疾人,患有三高,被送往兩路口派出所後手機無法打通;巴南區視力殘疾人趙維智,遭強行帶去大坪派出所後失聯;渝北區74歲的劉呈碧,被強行帶去大坪派出所後手機無法打通;肢體殘疾人劉傳偉,遭強行帶去大坪派出所後手機無法打通;盧俊菱,遭強行帶走後手機打不通。

有訪民稱,被帶走的訪民手機關機或無人接聽,處於失聯狀態。被帶走人員包含視力殘疾、肢體殘疾人士以及高齡老人,事發時剛結束庭審,尚未就餐,部份慢性病患者需要按時服藥,生命健康與基本權益亟待保障。

訪民指控公安人員違反法律法規

隨後有訪民立即到重慶市公安局督察審計總隊報案,他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剝奪、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民警不得濫用職權,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不同轄區派出所協同辦案應當具備法定協作手續,強制傳喚僅適用於違法嫌疑人,不能針對正常監督、詢問執法流程的普通群眾。《信訪工作條例》第四十六條:嚴禁打擊報復合法旁聽、監督執法的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無合法審批手續、事實依據而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涉嫌非法拘禁違法或犯罪。

訪民要求立即告知家屬全部失聯人員的安置地點,保障患病老人按時服藥、正常就餐。調取完整執法記錄儀影片,核查兩處派出所聯合執法的審批、協作文書是否合法;對暴力強制帶離群眾的涉事民警開展督察調查,依規追責;同時要求保障老年人、殘障人士的基本人身權益。

直至當天晚上,有部份訪民已經回家,部份訪民情況仍然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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