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茂名市訪民馮利棟,三年來為維護自己及兩名兒子的權益,報警、舉報均被拒絕受理,還兩度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院。即使回到家中,社區及警方也定期上門,以複查病情為名要求他服用精神病藥物,並威脅不吃藥就送進去。

馮利棟對《大紀元》表示,2022年1月,他因醉酒與人發生爭吵,被茂南分局紅旗派出所強制送進茂名市第三醫院物質依賴科戒煙戒酒,住院40天。

記者嘗試撥打紅旗派出所電話,無法聯通。

出院的前兩天,馮利棟喝了一碗由男護士提供的肉湯後,身體出現頭暈、嚴重不適並昏厥。「頭感覺爆炸了,很難受,很痛。那個護士幫我量血壓,就說很高,沒多久我就暈了。醒來之後我就感覺到胸口有個大石頭壓著,很難受。」

兩天後馮利棟出院,他立即打110報警,並到石仔嶺派出所報案、高州市公安局信訪科上訪,均被拒絕受理。「我說你們決定不登記、不立案,得給我通知書,他說給不了。所有部門都去了,紀委啊,人大啊,都不管你的。」

此後,馮利棟不斷上訪,警方多次威脅他不要再舉報了,還要求他將大兒子轉入指定的小學校。2023年,他的兩個兒子先後出現發高燒攝氏41度。之後的檢查結果顯示,大兒子患竇性心動過速,小兒子則出現加速性房性逸搏心律。

馮利棟懷疑,兒子住校期間被服用了藥物,是派出所想阻止他上訪故意而為之。他隨後去新坡派出所報案被拒。

馮利棟:「高燒41度,我就馬上要求看監控,校長說壞了看不了。馬上打110報警,派出所不肯出警,不受理不登記。」

馮利棟還表示,警方為了阻止他上訪,與社區人員定期到家裏要求他服用治療精神病的藥物利培酮。2024年1月,紅旗派出所以登記身份資料為由,將他直接拉到茂名市第三醫院,辦理精神殘疾證和低保,「我說我不要,住院40天後才被放出來。」

2025年1月,馮利棟再次被紅旗派出所警察戴上手銬送進精神病院非法拘禁。「警察說,你又舉報又搞事情的話,就送你去醫院。」

「我沒有精神病,是正常人。」馮利棟表示,公安不受理、處理案件就是違法,就是包庇學校,包庇醫院。

對於公安機關拒絕受理報案是否違法,大陸律師唐哲(化名)對《大紀元》表示:「公安、派出所不作為案件來介入調查,直接不受理,肯定是違法。它應該根據公安部的刑事行政案件管理規定,要接受、登記、走流程的。至於說是否符合立案條件,必須先接受、先登記,按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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