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消費券即將發放,永久離港或有意圖永久離港人士將不符合領取資格。多名市民近日收到政府短訊,指他們曾以永久離港為由領取強積金,因此取消其領取消費券資格。有市民指自己已回流十年,政府應仔細檢查資料,批評政府做法擾民。

市民蕭先生今早在港台一個節目表示,他收到政府電話短訊,指他曾以永久離港為由領取強積金,因此不符合領取消費券的資格。蕭生坦言在10多年前曾回大陸發展,當時有領取強積金,不過他在大陸工作得不順利,之後回流香港,至今已有10年,期間有再供強積金和交稅,相信自己符合資格。他指,政府應查到相關資料,批評政府做法擾民。

區議員:用過時資料DQ市民

九龍城區議員左滙雄在同一節目表示,昨日收到3名市民求助,指他們收到政府電話短訊指,因曾以永久離港為由領取強積金被取消領取消費券資格。左滙雄表示有關市民在近年回流香港,其中一人曾北上經商,惟生意失敗,回流香港已有約十年。他批評政府用過時的數據「DQ」市民的資格。

左滙雄稱政府曾表示,若市民在2019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2日不在香港,會以此考慮其領取消費券的資格。他認為不少人因退休升學離港,未必能收到資訊,認為上訴期只有14日不公平,建議延長至年底。

對於政府發言人表示,會在6星期內通知上訴人覆檢結果。左滙雄認為,在有覆檢結果後能否再上訴,市民對此有擔心。他又指,消費券可以網上申請,相信增加網上提交申述的功能不是難事。

政府:收到短訊14天內可以書面提交申述

政府在本月12日表示,消費券計劃秘書處近日陸續以特定電話號碼發出短訊,通知消費券登記人,由於他們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交有效申請,以提早提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下的利益,秘書處認為表面上他們並不符合「沒有已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要求,故不符合今年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的資格。

發言人稱明白部分登記人的情況可能有變,例如已回流香港多年。因此如收到有關短訊的登記人認為自己並非已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可在收到短訊14天內以書面提交申述。秘書處會考慮他們提出的理據及證明,覆核他們是否符合計劃資格。

有關申請人可透過郵寄、傳真、電郵或親身的方式提交申述。秘書處收到申述申請後會以短訊確認。一般情況下,秘書處會在6星期內通知覆檢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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