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全自由行」首階段將於2026年12月21日推出,約100萬名於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加入職場或曾轉職的僱員將受惠。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在最新網誌表示,新安排容許合資格僱員每個公曆年選擇一次,將僱主及僱員的強制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轉移至自己選擇的強積金計劃,進一步增加僱員對退休儲備的管理權。

劉麥嘉軒表示,政府早前已在憲報公布首階段「全自由行」的實施日期。為確保新安排有序推行,計劃將分兩個階段實施。首階段涵蓋約100萬名合資格僱員,隨着更多畢業生加入職場,以及僱員轉職後符合資格,受惠人數將逐步增加。

「半自由行」累計轉移590億元

積金局於2012年推出僱員自選安排,俗稱「半自由行」,容許僱員每個公曆年一次,將僱員強制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由僱主參加的計劃轉移至自選計劃。不過,僱主強制性供款部份過往因涉及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對沖安排,須繼續留在僱主參加的強積金計劃內。

截至2026年9月,「半自由行」自推出以來的轉移個案已超過110萬宗,涉及金額約590億元。2021年至2025年期間,平均每年有約45億元強積金透過「半自由行」轉移,較2016年至2020年平均每年約42億元增加7%。

隨着政府於2025年5月1日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半自由行」將擴展至「全自由行」。合資格僱員除了可轉移僱員強制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每個公曆年亦可選擇一次,將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全數由僱主供款帳戶轉移至自選強積金計劃下的個人帳戶,亦可將僱主及僱員供款部份分開轉移。

劉麥嘉軒表示,實施「全自由行」不會改變僱主現行供款安排,僱主仍會透過參加的強積金計劃,繼續作出僱主及僱員強制性供款。

至於次階段「全自由行」,將涵蓋2025年5月1日前已開始現職的僱員。由於這批僱員的僱主強制性供款仍可能涉及對沖該日期前服務年資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因此需要額外修訂法例。她表示,政府計劃於2027年年中向立法會提交相關修訂條例草案。

透過「積金易」 僱員可自行辦理轉移 

劉麥嘉軒表示,為配合首階段實施,「積金易」平台已更新相關系統功能,僱員可透過平台以電子方式辦理轉移。計劃成員可於2026年12月21日至31日辦理2026年的轉移,亦可由2027年1月1日起辦理2027年的轉移。

她提醒,強積金屬長線投資,計劃成員不應頻繁轉移或「為轉而轉」。在作出決定前,應比較不同強積金計劃的基金選擇、投資表現及收費,並按個人所處人生階段、投資目標和風險承受能力,審慎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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