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提出改革法援制度,不容許刑事案被告自選律師。《南華早報》今日(1日)引述消息說,早在法援改革前,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美國隊長2.0」馬俊文提名由資深大律師夏博義(Paul Harris)代表,遭法援署拒絕,在開審前數周有職員親自到赤柱監獄警告他不要聘請夏博義。

報道引述兩個消息來源說,在馬俊文案件開審前,法援署曾派人到赤柱監獄與馬俊文會面,警告他不要再聘用夏博義,稱夏博義代理「爆眼少女」覆核警方未提供手令索取其醫療報告案件時,曾經被上訴庭法官批評。

夏博義過去曾經兩次代表馬俊文申請保釋。馬俊文其後堅持申請由夏博義代表,被法援署拒絕,法援署沒有提供拒絕的理由。馬俊文被委派另一資深大律師、前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蔡維邦。

法援署向《南早》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稱署方會考慮律師的經驗專長、案件性質及複雜程度、審訊語言等因素決定律師。法援署也表示,夏博義仍然在法援律師名冊上。

夏博義批「國安法」 遭中聯辦攻擊

夏博義是知名人權律師,多次代理「國安法」案件。他今年1月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後,他曾多次批評「港版國安法」,遭到中共喉舌的攻擊,中聯辦今年4月25日更發表聲明稱夏博義是「反華政客」。

蔡維邦亦曾代理多宗「國安法」案件,包括民主派初選案,以及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及「洗黑錢」案件等。蔡維邦曾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在2019年辭職,並撰文批評公會未有譴責抗爭者暴力。

多名申請法援「國安法」被告不獲委任原有律師

此外,《南早》報道也引述法律界消息說,其餘「國安法」案件被告,包括多名申請法援的民主派初選案件的被告、「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均不獲委派他們提名的律師。

《立場新聞》日前報道也指,至少8名成功申請法援的「國安法」被告未能提名原本負責案件的律師,被署方委派其他法律代表。

政府在今年10月提出改革法援制度,包括刑事案件不准受助人自選律師,改由法援署指派律師。法援申請表格近日也刪去提名律師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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