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說,許多跡象顯示,中共將對儲存大部份客戶數據的大型互聯網公司開徵稅款。

11月22日,日本經濟新聞報道,北京可能對大型互聯網公司等徵收所謂的「數據稅」,這已成為中共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共同富裕」的另一個方面。阿里巴巴、騰訊等大型科技企業通過服務收集了大量的用戶數據,這些企業通過挖掘數據和擴大業務獲得驚人的利潤,因而引發外界批評。

前重慶市長黃奇帆10月在上海舉行的年度外灘金融峰會上稱,擁有大量個人數據的平台應該將交易產生的20%至30%的收入返還給這些數據的生產者。報道表示,黃奇帆的言論被視為對這些主要互聯網服務公司的抨擊。他的言論很可能使中共政府討論向大型互聯網公司徵收數據稅的問題。

中共商務部今年10月發布《電子商務「十四五」發展規劃》,設定了將在線服務交易額從2020年的37萬億元(人民幣,下同)提高到2025年的46萬億元的目標,並要求進一步監督網絡企業。近期中共對科技巨頭的監管力度只增不減,阿里巴巴、百度、騰訊、京東、滴滴和美團等互聯網企業又被處以新的罰款。

11月20日,中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公布的消息顯示,對43宗未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立案調查,並處以罰款。

從發布的清單來看,阿里巴巴、百度、蘇寧易購、騰訊、京東、滴滴、美團等互聯網企業均涉其中。其中騰訊系與阿里系的涉案最多,分別涉及13宗和12宗案件,由此計算,騰訊系與阿里系的罰款都超過500萬元。處罰案件涉及網絡技術、地圖和醫療技術資產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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